第13章 第十三章

  梵妮的生日恰好在放暑假前几天,康维尔夫人通常都会在放假第二天给她庆祝,此前她本人基本没怎么想起过这个日子。史密斯在大节小节生日给她送的礼物基本都是她喜欢的爵士乐的光碟,而康维尔夫人则总喜欢送她照片和画像。

  所有照片的主角都是一个女子,浅灰微鬈长发,淡蓝眸子,典型的北欧人相貌。总是晒成深蜜色的皮肤和这相貌有着奇异的协调,从和她几乎长得一样的梵妮的肤色以及她袖口卷起时露出皮肤形成的反差来看,她原本一定相当的白皙。

  童年时期的一批多半附带上一个棕发女孩,带着点婴儿肥的脸上笑容隐约有了日后优雅大方形象的雏形;青年时期的有几张是在一个明显带亚裔血统的黑发男人身边,严肃的面孔,皮肤同样晒得黝黑,眉眼间有几许梵妮的影子——也许说梵妮眉眼间带着他的影子更合适。

  史密斯次数不少地抱怨过为什么梵妮从不肯叫康维尔夫人妈妈,弄得好像他们不是一家人似的,梵妮每次都只是笑笑。

  史密斯和康维尔夫人有着一模一样的棕色头发,有着处处流露着文雅气质的举止和随和的性格,他称呼她为妈妈再自然不过,可梵妮则不然。康维尔夫人很爱梵妮,梵妮也很爱康维尔夫人,但是像爱一个悉心照料自己的人一样爱,而不是爱自己的母亲。

  伊莎贝拉康维尔不像梵妮桑切斯的妈妈。

  照片上的女子神采飞扬,双眸朗若流星,长发在山间的风中飘起,她给予梵妮的感受是康维尔夫人永远无法给予的。

  梵妮想象过得完满生活里没有妈妈,或者说没有一个悉心照料她的妈妈。她想象中的妈妈就像给予了艾米那双黑瞳的吉普赛女人,把孩子留给温柔可靠的同伴,然后乘船远行。漂泊在浪尖与山间,身上散发着荒原的气质,神秘又高傲。她会在某个意想不到的夜晚哗一下出现在女儿面前,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地讲讲旅途中惊心动魄的经历,留下几句告诫,不几天又消失无踪。

  好吧,她承认这是有点奇怪,但她的确没怎么渴望过正常的家庭生活,也许想象过,但那就像艾米偶尔遐想自己随母亲远走他乡一样,在对过惯了的生活感到疲惫的间歇换换脑子。

  不过这没什么所谓,她早在更早之前就了解到自己与众不同了。多亏那双父母双方联合赐予的眼睛,她因此得到了“杂种”“怪胎”“妖精”以及诸多更加不令人愉快的称呼,但也幸运地从一开始就十分清楚“与众不同”的危险性。要知道她所处的麻瓜世界可不像赫敏那样欢乐祥和,在“同类”的基础上偷抢打杀坑蒙拐骗都没问题,但只要有一点超出“正常范围”——比如眼睛的颜色非主流了点——就会得到如入狼群的鹿般的待遇,于是在6岁时无意中打飞了一条看守果园的恶犬之后,她第一反应就是将一切“非凡”的迹象掩盖起来。

  梵妮一直认为,多亏了这双眼睛,她才能活到现在。

  她小麻烦不断,大处运气却一向不错,不久后她便遇到了本杰明。位于埃文夫人所谓“下三滥的地方”的那所破房子,是她在离开了孤儿院和原本视为家的地方后她唯一能想到的归所。

  本杰明史温。快步走在前往那所房子的路上,想着房子的主人,梵妮因为愤怒而紧绷的表情有点柔软下来。不管怎么说,她总还有地方可去,而且她也的确挺想那家伙的。

  本杰明在梵妮印象中是个胡子拉碴,顶着一头发灰金发的中年人,年轻时一身健壮的肌肉已经松弛老化,面颊下垂,一身的酒气和颓废之气。但一旦思维转到某些地方时,只需一咬牙,他的下颌便会显出刀剁斧劈般刚硬的线条来,一双蓝眼睛闪出冷酷的刀光,没防备的人给他面对面这么一吓免不了一个激灵,胆小点儿的说不定会掉下椅子。

  梵妮一直觉得这个表情酷毙了,但即使加上拍桌子动作来助威,她还是觉得自己的动作威慑力还不到本杰明的十分之一。后来她才明白,那是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人才会有的气势。

  本杰明前半生与军队结下不解之缘,35岁方当壮盛时因某些不愿提及的事愤而退伍,从此在愤世嫉俗和酒精环绕中打发日子,直沦落到住在为人所不齿的蜘蛛尾巷。搬进巷口的破房子十年后的某个早晨,他拖着醉醺醺的步子自酒馆归来,被倒在家门口的梵妮绊了一跤。不知什么因素使然,他把这个莫名其妙的小女孩“捡”回了家里,自退伍后第一次开始干除了打架喝酒咒骂和解决正常人基本生理需求以外的事。

  梵妮醒过来后以极快地速度接受了自己“被捡”的事实,鉴于人生地不熟,她表现得乖巧无比。她生活中从不缺少性子孤僻的怪异的暴躁的人,可像这般油盐不进的倒是真少见,没花多久梵妮便确定了对方根本不会因自己小小的讨好动摇,于是干脆地卸下了费时费力的伪装。

  此后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便厚着脸皮赖在一个一看就身心不太健康而且面露凶光时吓得死人的大叔家里白吃白喝,自己找些破布打了个地铺。对方虽然毫无反应,却也没有赶她走的意思,吃饭有一顿没一顿的也会多留出一点。

  本杰明白天有时会去打点零工养活自己,其他时间大都泡在酒馆里。闲得无聊的梵妮出门转悠,然后毫不意外地出了事——梵妮桑切斯在什么地方不出事儿?

  排外性是所有封闭的小型聚落共同的特点,地位越低、生活越无聊的人越是如此,不论平时怎样你死我活,一旦有“异物”入侵,往往所有人便会团结得像一个妈生的兄弟姐妹。而蜘蛛尾巷在社会底层都属少人问津的下三滥之所,不难想象长着一双“妖眼”的外来人梵妮会受到怎样的热烈欢迎。

  于是梵妮很快又确定了,本杰明除了不会被任何人欺骗之外,也绝不会因任何事吃惊。第一次目睹梵妮瞬间把围攻自己的孩子通通震倒顺带把那个正扯着她头发扒她衣服的男孩扔出十几米外,他直接跨过地上的几个人体拎走了头破血流的梵妮,迷糊中梵妮留意到事情发生前后他连步子频率都没变过。

  再之后就是训练,三两个回合下来本杰明的某些倾向就暴露无遗,梵妮很多次都毫不怀疑要不是有魔法她肯定会给打死。有了些许进步后梵妮又开始觉得本杰明有活得越久越痛苦的倾向,要不怎么会有人越挨揍越高兴?某次被以魔法加重过的拳头打了个满脸花,她居然看见那个木头脸男人笑了——而且她总觉得他完全可以不被打个正着的。

  凭着敏锐的感觉以及灵光一现或者说狗屎运一类的玩意儿,几乎在能够清晰地感觉自己身体里的某种力量并学会释放它的同时,梵妮开发出了更为实用的技能——治疗。战斗力太夸张会犯众怒,力气总有耗尽的时候,治疗才是真正的自保能力。本杰明对梵妮的理论不置可否。

  一个多月过去,梵妮在一路找来的格尔达和史密斯软磨硬泡之下不情不愿地回去了,后来又断断续续在本杰明这儿蹭过加起来大概半年的饭,揍遍了蜘蛛尾巷的熊孩子们以及某些嗜好特别的成人,当然同时也挨遍了揍。

  忆往昔峥嵘岁月和高强度运动都是分散注意力的好办法,从康维尔夫人那儿前往蜘蛛尾巷要往河下游走上十多英里,途中路过一个通往孤儿院的巷口时,梵妮已经有心情为自己没有在发脾气的时候把史密斯和房子炸飞自喜了,邓不利多的办法看来是有效的。

  在剩下的几英里路程里,梵妮全部精力都用来维持自己两腿交替往前迈的频率。太阳已经落山,晚风中汗水冷冷腻腻地黏在她身上,本来就是勉强硬塞进去的牛仔裤现在更是绷得她几乎寸步难行,每前进一步她都能切实地感觉出自己的愚蠢来。

  她现在穿着两年前和邓不利多离开孤儿院时所穿的衣裤,光脚套着那双即使现在仍过大的破烂运动鞋,一手拖箱子,一手拖笼子。箱子是一年级前和所有开学必需物品一块买的,里边放着的也是一年级的课本和二手袍子,笼子和里边的米里安更不用说,是梵妮有记忆以来的第一份生日礼物。

  简单而言,除了体内两年来养出的膘,梵妮没有带任何一件同康维尔夫人的经济支持相关的东西。

  当写着“蜘蛛尾巷”的牌子在夜色中隐约可见时,精疲力竭的梵妮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5年前,一个满心委屈的脏小孩儿,狼狈、凌乱、无处可归。

  两年没见本杰明了,还真是挺想他的。

  巷口的房子里亮着灯,梵妮把坠得自己胳膊生疼的笼子和箱子放在歪斜的篱笆边,一瘸一拐地走过去敲敲那扇漏风的门。

  门开的时候,梵妮正想象着本杰明的样子:冷冰冰地扫一眼,半个磕巴不打地直接原路返回,很不欢迎的样子,但梵妮跟过去时他肯定在往第二个杯子里倒酒——托某个老男人的福,劣质烈酒已经让梵妮练出了相当的酒量。

  嘴角上扬还没有形成弧度,就僵住了。

  “你是谁?”一个一身肮脏、喷吐着酒气的年轻人把门开了条缝,瞪着眼前的空气好一会才意识到敲门的人在他低了头的位置。

  他迷茫又亢奋的表情让梵妮有了不好的预感——那绝对是药物的作用,本杰明恶习不少,但这种东西是从不被允许出现在他屋子里的。

  “你是谁?本杰明呢?”

  “死了!滚!”门被大力摔上。

  梵妮懵了一下,下意识地把手挡在门框上,门在她指节上撞出一声钝响。

  “你说谎!他在哪儿?!”

  “见你的鬼!滚!”那人使劲把梵妮往外搡,但那已经被堕落的生活掏空的身体压根没力气,梵妮反手一甩他直接摔了出来。

  污言秽语咆哮而出的同时,梵妮已经冲进了房里。

  一目了然,本杰明不在。屋子的构造是她熟悉的,但多了几个同样茫然而狂躁的人。裸露的肮脏躯体和弥漫的恶心气味让她确信本杰明已经不在——至少是不在这里了。

  梵妮茫然了一下,踉踉跄跄地被那个已经爬起来的家伙拖了出去,她没反应过来要反抗。

  “我操这野……”

  咣!梵妮坐在地上看着门被甩上,然后花了点时间反应过来。

  在孤儿院时有格尔达和史密斯肯定会来找她,然后她有了一个家和一个城堡的秘密,而曾经无论在哪个地方,她都确信自己随时可以回到这个破屋里来。

  她曾确信自己永远不会无处可归,现在这一假象被击得粉碎。她刚刚意识到,这个破屋是她心里的某处底线,现在它消失了。

  邓不利多那天晚上说的话出现在她脑海里,他是对的,她从没融入过周围。她随时可以抽身离开,所以她没地方可去,没有可以依靠的人。

  霍格沃兹?那至少是一个多月后了,而且她忽然觉得那里对自己其实没有多大意义——一个有趣的地方而已,世界上哪里没有这样的地方?赫敏?在梵妮无数次粗暴拒绝她的好意之后?孤儿院?压根不会欢迎她。韦斯莱兄弟?不过泛泛之交而已。也许斯普劳特教授会帮她的忙,邓不利多肯定会想到办法安顿她,而米里安一定是找得到这两人的,但找到之前呢?而且她并不想为了这种事找教师和校长。

  她现在是真正的孤身一人了。

  事实上她一直都是,无论身边有多少人。之前这让她觉得很自在也很酷,现在这让她觉得很冷。

  梵妮呆立了一会,感觉脸上有点异样,下意识地抹了一把,她惊讶地看着手掌上的水痕。

  见鬼……我有这么没用吗?……好吧。

  这让她觉得羞耻,但她很快决定顺应自己的冲动,于是一屁股坐到篱笆边把胳膊放在膝盖上把脸埋在臂弯里。上次哭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她做得别别扭扭的很不习惯,但一如大部分时候那样,她调整几下便找到了让自己放松的姿势,嗓子也顺起来。

  简单地说,没几秒她就开始声震四野地……嚎。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这真是相当的痛快。在蜘蛛尾巷里哭号乃至惨叫都是家常便饭,梵妮完全不担心会引起注意,所以在兴头上隐约听到有人在喊“桑切斯”时她直接忽略了过去。

  会有办法的,我可以……没错,走去伦敦。孤儿院离伦敦有几小时车程,走一个月还走不到吗?在此期间嘛,洗澡和吃东西都好解决,反正90%的人家的锁都是——本杰明怎么说来着——防君子不防小人,捅捅就开了,也许还可以找没人的人家睡觉,不过反正露宿街头也不错。

  到了伦敦,找到国王十字火车站,等九月一号上车到霍格沃兹直接向邓不利多申请那个给困难学生的基金然后再买需要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走去伦敦”这个点子真是太棒了。

  想着梵妮又有点高兴起来,现在她真为刚才的嚎啕大哭羞愧了。世界那么大,没地方可回,还愁没地方可去?本杰明……不管在哪儿,他对哭泣这种浪费体力的事肯定是不屑的。

  本杰明。梵妮擦着脸,不管要去哪儿,她总得先去看看他。

  那个由得她没大没小直呼其名的酒鬼,那个给予她作为一个未经训练的女巫在麻瓜世界生存的最初资本的人。

  好在这地方她已经跑得挺熟的了,最近的墓地……啊哦。

  梵妮习惯性地抽噎着,然后差点呛住——一个瘦高的人站在她面前,油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鹰钩鼻,冷酷的黑眼睛。

  拿毒牙戳穿过伏地魔的某个部分,面对过数人高的八眼蜘蛛后,这些特征并没有威慑力。但当它们组合起来变成一个名为西弗勒斯斯内普的男人时,就不一样了。

  重点是,不管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梵妮确信自己现在肯定肿得像桃一样的眼睛绝对瞒不过。

  每个格兰芬多的死敌,马尔福的保护伞,扣她的分比他这辈子洗头次数都多,她在因为上课睡觉被罚整夜给蟾蜍开膛破肚时总遐想着手里是这只老蝙蝠的脸。比起在这种状况见面,她宁可是被这家伙捅一刀。

  “你在这里做什么?”

  斯内普出言竟然不是含讥带讽,不知怎么还有点没话找话的味道,梵妮着实吃了一惊。当然,该着斯内普说的话他是肯定不会放过的,现在不说不代表等下不说,一个在暗巷中涕泪交流的格兰芬多,多好的题材啊——作为主角,她可不想听。

  所以梵妮转身一手抓箱子一手抓笼子,“我猜这里不是霍格沃兹,所以多谢关心,斯内普先生——待会再放你出来,你想被拉瑟斯抓去吃了?”

  后半句是对在笼子里扑腾的米里安说的,她晚上到了这个时间都要飞出去。拉瑟斯是附近一个一喝醉就拿枪或者石头乱打鸟的家伙,关键是他还打得奇准。

  斯内普冷冷地看着梵妮干脆利落地无视了他迈开步子,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的背影。直到她走出几步,斯内普才再度开口,恢复了他那懒洋洋地讥讽腔调:“史温的手信。”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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