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15
梵妮是真心这么想的,她无法想象自己中规中矩待在一所中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老实实坐教室的样子。她上过好几所小学,闯过好几所中学,统一的印象是只有混蛋和呆子会待在那种地方。教室里走廊上全贴着傻兮兮的学生画的画作或者手抄报,要不就是爱因斯坦牛顿诺贝尔的像,告诫大家循规蹈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什么的将来要做那样的人。
梵妮从没有那样规划自己人生的打算,听话的呆子她懒得理会,不听话的混蛋热爱扎堆找她的麻烦。
随口说说的感慨,却让史密斯一下子爆发了。
“早就把学校炸了?是啊,那你为什么不回你的霍格沃茨去?”
“你知道霍格沃茨不安排暑假住宿。”梵妮不急不躁,“再说要是我暑假不回来,可没人给你们带礼物了。那可是没门路就买不到……”
梵妮住嘴了,因为史密斯把一小堆很眼熟的羊皮纸的碎片扔在了她面前,其中一片上还写着“送给傻瓜史密斯”。抬眼时她见史密斯眼中喷射着怒火,变得完全不像他——说真的,即使是当年被人连暴打带侮辱的时候梵妮也没见他这么愤怒过。
“你以为谁想要这些破玩意儿?吱哇乱叫的猫头鹰,飞来飞去的黏糊糊的糖,还有你自以为了不起的夸夸其谈!我真是受够了!少在那儿摆出一副施舍的嘴脸,你以为你是凭什么才能买这些鬼东西?!”
“我可没施舍!谁会花那么大工夫去做什么施舍?你以为我是艾米还是什么好心的教堂义工,用自己的生活费买东西送人?”梵妮到底也不是这么容易给吓住的,她站起来一把抓住那些碎纸片让它们在手里变成了粉,“我说了不想要就别要,我有什么必要讨好你?你当你是谁?”
“少拿你那些把戏来吓唬我!”粉末在眼前飘过,史密斯怔了一下,怒气更甚,“你的生活费!哪一个便士是你挣的?你以为妈妈有多少钱让你糟蹋?”
他把一本书摔到梵妮面前,梵妮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书页泛黄,封面背面史密斯本森的名字上方有一个名字被用两道黑杠划去,这表示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
“永远也穿不上几次的袍子,乱七八糟的糖和一张破纸!你知道这堆鬼东西花掉了我和妈妈两个月的伙食费吗?我们省吃俭用给你在那个鬼地方撑面子!”
“等等,你是说家里其实没什么钱?没人告诉过……”
“妈妈不让说,她不想你有心理负担。”史密斯吸了口气,也许他对自己盛怒之下的口不择言有点懊恼,但攻击的愿望前所未有地占据了他的意识,“你不是一直很了不起吗?别人念头转完你就知道怎么应付,偏偏在这你就什么也感觉不到?我们生活在同一所房子里,二手课本一直摆在我桌子上,妈妈的衣服只有那么几件,你却根本没注意到?
“我是真的没有,要不然……你知道我总是很粗……”梵妮不知该说什么,也没了发怒的底气。
“不,你不粗心。”史密斯冷漠地说,“只要你想,你什么都能发现。你只是不关心,我们过得怎样根本不关你的事,只要在假期还有人给你做好吃的,有地方睡觉,有人听你那些夸夸其谈就够了。只要有了这些,就算我和妈妈去做乞丐也不关你的事。”
“我不是这样想的!我是真的关心你们!要不然……”史密斯的话很重,可梵妮也想不到什么“要不然”可以反驳。“要不然我也不会一到假期就回来”?“要不然我也不会给你们买礼物”?这些话太可笑了。
“那真是太感谢了,真是天大的恩赐,女巫小姐。”
“我不是那……”
“你就是那意思!听听你说的什么话吧,‘真是无聊的活动’‘在麻瓜中学里过着那种无聊的生活’,你对我们这些——你们叫什么来着?——麻瓜根本不屑一顾!从前就是这样,仗着那些会发光的小计俩对我呼来喝去,进了那怪物学校之后你就连……”
“你说我是怪物?”梵妮看着史密斯,她曾经以为就算全世界都这么说,眼前这个总是温和有礼的男孩也会毫不动摇地和她站在一边。
史密斯没吭声,他在那双褐蓝色杏眼的目光下垂下眼坐回书桌前。这是每次的争吵后休战的标志,梵妮作为占了上风的人不会不依不饶,而史密斯总是那个主动停火过后又去赔礼的人。
但这次不一样。
“我的确从来都没注意到,这是我的错;礼物不喜欢毁了也没事,反正送你了就是你的;说麻瓜生活无聊是我说错了话,我道歉。但是……“梵妮盯着背对她的史密斯的后脖子,“喜欢米里安是你说的,让她在屋子里随便飞是你和康维尔夫人都同意的,那时你并没有说她很吵。我讲那些故事的时候你也总是一直在问‘后来怎样’‘然后呢’,在你练琴或者像这个假期一样不爱听的时候我有硬拉着要你听吗?对你呼来喝去?是谁自己找上我的?去偷面包的时候你怎么没觉得我是怪物?!”
“对!我永远都是碍手碍脚的那个!可至少我不会不知廉耻地向人炫耀自己来自孤儿院、整天偷东西打架!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吗?他们只不过是没直说而已,你以为正常人会喜欢流氓和小偷?他们当你是个神经病!”
“他们怎么想我比你看得清!至少我不会为了交朋友撒谎!”
“你向谁没撒过谎?只不过你只会为了自己撒而已!因为你只会想着自己!”
“我好几次救过你的命!”
“如果不是你像个疯子一样和他们硬顶,我怎么会需要人去救?你注意到没人愿意接近你吗?只有我愿意和你站在一边、我支持你!换来的就是一次次差点被打死、差点被退学、留级、被警察局警告、被别人孤立、还有你没完没了的发号施令!好不容易有了可以远离你的机会,你却又出现在我家里,害得我又过着和在孤儿院一样的生活!如果可以不再被你拖累,我宁愿什么都不要!!”
两人站在书房中间,因为梵妮已经开始蹿个子,她现在比史密斯还要高一点,和史密斯面对面喘着粗气互相瞪着。血液在梵妮的太阳穴里跳动,下一秒她就会把自己——曾经的——好友扔到房间另一头然后掐断他的脖子。
然后柔和的乐声响起,充溢了火气正浓的房间。声源在史密斯的口袋里,那只怀表是梵妮去年给他送的生日礼物,可以在任意钟点让任意你喜欢的音乐响起,梵妮硬要他换掉那只只会发出单调电子音的闹钟。
很容易就可以听出来现在响着的乐音是史密斯弹奏,梵妮录制。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是史密斯最喜欢的曲子,即便他早已经可以弹奏比这难得多的乐曲了,他还是会每天弹一两遍,梵妮对他对每个细节的处理像对自己的掌纹一样熟悉。
直到一曲将尽,才有人动弹。史密斯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梵妮听见他有意弄得乒乓作响,收拾完东西后出门时有咣当一声把门甩上,大约是想表达自己仍气得不行的意思。
过了一会,梵妮也离开了这栋房子,当然,她并没摔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