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市区不能再有炮竹声,天一亮,仿佛那些年味也随着夜匆匆而去,助理凌晨就赶来医院,忙着办一切手续,把白路转到了VIP病房。
林思阳猜想自己前一天的酒还没醒,因此脑袋昏昏沉沉,他迈步往门外走去,把穿着制服跑来的张桦带了进去,张桦专程在家磨了豆浆,给白路送来。
“还是烫的,”张桦鼻尖泛红,她不冷酷也不嬉笑,只是轻微地喘着气讲话,“没有放很多糖,我不知道十分十分甜是多甜,所以糖在这袋子里。”
助理只忙着道谢,他也是一夜没睡,并且放弃了全家守岁的机会;他鞠着躬,十分诚恳地讲话:“谢谢警察同志。”
“不用,真不用,”张桦乌黑的短发掠过耳尖,她柔和地笑起来,摇头,“我是林思阳的朋友,他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人没事儿就行,最近的火灾很多,也要提醒家人格外小心。”
林思阳有些讶异,他着实疲惫,甚至以为自己在幻境里。相处的时间很久,可林思阳很久没在意过张桦的变化了,她终于从幼稚洒脱的少女,变成了能够给他人安全感的大人,她嘴角的弧度还和多年前一样,像不顾一切去欢乐扩散的涟漪。
格外温和,林思阳戳了戳她的背,说:“咱回去吧,睡着呢。”
张桦原本准备着和白路助理的下一句措词,她突然,像是被点到了什么神秘的穴道,突然变得慌张起来,甚至耳朵发烫,她离林思阳很近,可很久之前他们就这样近过。
“那回去吧。”张桦暗自吸了一口气,她总是十分开阔,安稳地在林思阳身边,做一个最亲密的朋友。
白路的嘴唇没有血色,金棕的头发不奇特也不突兀,他看起来,像是什么西方名画里,代表纯净的神。
经历了昨夜一场骇人的灾难,他此时,正带着难以平复的心脏,在药物的作用下陷入了睡眠。
“困了吧?我也困了。”雨后的早晨,太阳光射在医院的露天长廊上,张桦也是沉溺在疲惫里的人,她两小时前结束了除夕夜的值班。
林思阳说:“还好,就是昨天喝了点儿,现在头疼。”
几秒钟,他又轻声补上一句:“和白路去喝的,我这最近啊,情绪不好,就喝得猛了一些。”
“因为你爸的事儿吧?”张桦表情平平静静,她打了个呵欠,说,“是我我也想不开,可惜他了,一辈子是个好医生。”
“什么都没机会了,我姐姐刚怀孕。”
“林秀?”张桦确实讶异,她抬起手捋着头发,说,“是那个音乐家吗?真的要结婚?”
“是歌手,”林思阳纠正她,然后,表情复杂地点了点头,他有些担忧,“我真没想到林秀是那种会陷进感情里完全傻掉的人,我现在都担心她被骗,可没办法……”
张桦突然笑着,她挠了挠脸颊,说:“其实不用担心的。”
两人穿过了长廊,准备进电梯里去,林思阳盯着显示屏上变化的楼层数字,将耳朵凑近,说:“嗯?”
“为了喜欢的人做一切都心甘情愿,都心跳加速,都过瘾。”
不出所料,林思阳又开始调侃,他恶作剧一般地,问:“你挺有经验?”
电梯“叮”一声打开,里面走出伤了一条腿的病号,两人往侧面靠,让出一条宽阔的路来,医院的电梯格外洁净,林思阳跨了进去,张桦就在身边,肩挤在他胳膊上。
张桦示以白眼,她骂林思阳:“自己从小学就沾花惹草,什么资格质疑我的作风?”
“干嘛那么难听,她们单方面喜欢我而已。”算是学校那种正直又自持美貌的人,林思阳不免在挚友面前带着得意,可仿佛又不是得意,而是兴致使然,起了一种奇特的、想惹人嫌弃的心思。
两个人肩并肩走,靠得不能再近,这算是无隔阂的相处方式,随着时间,只能使亲密滋长,让灵魂契合。
路边树冠泛着油亮的深绿,冬雨后,一切都明媚柔和,在斑马线另一边,张桦和林思阳自然地,牵紧了手。
挡不住春天来临的步子,在一切都温暖洋溢之前,林建安终于在全家人的护送下踏上了火车,即便戏校仅仅在城市的另一端,可此情此景总能让人心软。他没哭,也没回头望买了站台票的奶奶和妈妈,他抱紧了怀里的崭新背包,在窗外滑动的光影中,慢慢闭上了眼睛。
一站路程,大约两小时四十分,跨越大半个城市,年幼的林建安,终将幸运地踏入戏校,他慌乱、无措,因此把兴奋藏起来一半;车窗外面,是城市工业区的巨大烟囱,正在朦胧的天幕上涂开白色,浓稠的。
到这一刻,陈萍心里终于只剩下单纯的不忍,那些咬着牙的强硬,随着远去的列车消散了;夏玉兰哭得不能自已,抽噎着,说:“应该开车过去,送我建安到校门口的。”
“应该,”陈萍点了点头,又蹙着眉思索,她大概是在尽力说服自己,然后,她转身对夏玉兰说,“不过也没事儿,学校说最好一个人过去,他们有大巴在火车站接人,反正以后要靠自己努力了,建安不是不独立的人,他很坚强。”
林思阳站在柔和的阳光下面,等待着出站来的妈妈和嫂子,他仍旧是年前的模样,就连悠闲的神态也没变,普通的日子,总模糊在无所事事的边界,明晚要去学校开会,下星期,就正式开学了。
而大学生林建宁,早在三天前,就踏上了去往首都的航班;林海、夏玉兰去送她,穿着毛呢长裙的时尚女孩,在安检口冲爸爸和奶奶挥手,高声说:“都要注意身体,我暑假回家,你们都要好好的。”
一眼看过去,林建宁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格外高挑,她戴着墨镜,卷发染成了浓郁的巧克力色,笑容只是利落地爬上脸颊,随即,又恢复了冷酷的表情。
夏玉兰攥着纸巾,眼泪把想说的一切别言都淹没了;孙女果断又毒舌,可爽朗、可爱、机敏,某些时候,她总能成为全家的定心丸。
而此时,风还是足够清冷,林思阳上前去,他柔声说:“妈,你放心吧,建安一定会好好的,别哭昂。”
夏玉兰进车里去了,陈萍坐在副驾驶,林思阳陪在夏玉兰身边。
林海问:“怎么样,孩子哭没哭?”
“哭什么呀,他好着呢,”对于儿子,陈萍疼惜和自豪掺杂,她说,“别看在家那样,一要去戏校啊,感觉长大了。”
车外掠过道路旁的树和交通指示牌,放眼,看得见远处缓速前进的列车,还有楼房和工厂,它们,都被清淡柔和的冬季暖阳浸泡着。
林思阳没再说话,他低下头,忙着看手机里的工作消息,车减速,然后停了下来,林思阳抬眼看见,红灯倒计时36秒。
近几天,公司里闲聊的话题全部有关于胡琛,那男孩子看起来神经大条,此时,正戴着顶黑色帽子,摇摇摆摆地进来。
邓一朵管不了别人的嘴,可她总要关心艺人的身心健康;阳光洒进来,办公室茶几上,是一壶清透甜蜜的果茶。
“邓总中午好。”十五岁刚过,正处于青葱繁茂的花季,他仿佛并不细腻,看起来嬉皮笑脸的样子;一双手埋在很长的外套衣袖里。
邓一朵连忙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她有些急促地绕过花架,抬起嘴角,微笑着说;“坐吧,吃过午饭了吗?”
“还是百年不变的外卖。”
“集体点的外卖,毕竟不一定合胃口,等大楼那边一切办妥,我们就有员工食堂了,”邓一朵脚上是细跟的皮鞋,因此整个人看上去高挑,她站在胡琛旁边,准备抬手拍肩膀,可又止住了,她说,“快坐。”
男孩子长着一双线条柔美的眼睛,看着明朗又单纯,他轻轻地将帽子取下来,理着自己深棕色的头发,这时候,才去看邓一朵的眼睛,并且往沙发里侧挪了一下,说:“邓总,什么事儿?”
“有关你的传言,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他们说你是胡总经理的亲戚。”邓一朵直入主题,并没有一点拖沓,她眼睛里还是亲切动人的微笑,语气不冷酷。
胡琛睁圆了眼睛,随即,又带着防备地轻笑,回答:“不是。”
“我这里要你,就是觉得你长得好看,可我知道你声乐欠佳,所以还得好好努力。至于别人的闲话,不想理就别理,想说明也可以说明。”
“好的。”他说话不带尾音,似乎在邓一朵说完之前就想好了回应的措辞。
邓一朵抿了一口茶,她还是看着胡琛的眼睛,可突然有些慌张,那里面是一种过于淡定自若的神色,像是一汪连浪都具有节拍的水,平和得骇人。
应该是眼花了,那是阳光的斑驳还是阴影?它像是一颗玫红色的炸弹,从男孩领口处掉出来,落进邓一朵眼里;胡琛笑了一下,把松垮的衣领扯上去。
“你脖子怎么了?”
“没怎么。”他还是笑,是一种属于粗心男孩的温柔大度的笑容,然后,他站了起来,准备告别。
“你脖子红了。”这下子,语气十分强硬,邓一朵尽力使自己看上去冷静一些,她手上还捧着圆形的陶瓷茶杯,优雅地靠在沙发上。
胡琛摇了摇头,他还是那么利落而温和,可突然,深呼吸了一下。
阳光的形状还在变,它不像夏天时候那样滚烫,邓一朵关上了一层窗帘,她打开手机摄像头,对胡琛说:“你是未成年人,我是这里的艺人总监,你脖子上有疑似伤痕,我应该看看吧?”
“没有。”
“那我现在叫你妈妈过来,我们一起看。”
邓一朵一句话,杀去了胡琛神色里部分的抗拒,她伸出手,凭着记忆,点了点男孩胸前的衣服,说:“大概在这里。”
胡琛或许是想伸手去阻挡,可他又泄了气般,不再有反应,只是鼻翼轻抖着,眼圈越来越红。
看见了,实际上不需要特别费力,邓一朵只是小心翼翼地,将他的领子拉下来一些……
一小片带着血丝的浓郁红色,紧紧附着在男孩的皮肤上,那么妖艳,可又泛着一种嗜血般的狰狞;终于,一滴微温的眼泪,坠落在邓一朵手背上。
胡琛摇了摇头,哭声被吞下去,他翘起嘴角来,说:“我没关系。”
“我倒希望你是恋爱……”邓一朵把手机扔在了一边,她拿了纸巾过来,递到胡琛手中,说,“理智告诉我,没那么简单。”
“我是男生,所以,我没关系。”他还在笑,红着眼睛笑,十分凄惨狼狈。
“胡琛!”两个字,沉痛里带着尖锐,邓一朵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发出来的,她头皮发麻,伸手捏住了胡琛的肩膀,一种难挨的胸闷感蔓延开来,酸软的泪腺,要炸掉了。
邓一朵颤抖着,她眼泪止不住,于是任其自由下落,然后,看着胡琛的眼睛,问:“谁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