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中的家主大人》是山中君所著的一篇古代言情小说,这篇小说的男女主角分别叫姜九怀元墨,主要讲述的是女扮男装的元墨一直经营着一家快要关门的乐坊,某日,她突然成了姜家家主姜九怀的贴身小厮,传闻姜九怀此人龟毛又难伺候,元墨只有不断地拍他的马屁才能在夹缝中得以生存,后来家主大人对她说:“看在你这么崇拜我的份儿上,不如咱们就拜堂成亲吧。”元墨:“??? 我女子身份何时被他给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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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捕快们的简单救治,两个女孩子醒了过来。两人得知自己差点被黑心的人贩子拐卖,又惊又吓又后怕,同时对捕快们也充满了感激,非缠着那捕快带她们来面谢叶守川。
大约是见叶守川生得相貌堂堂,两个人神情妩媚,言辞缠绵,大有把这河滩变成乐坊之意。
元墨觉得这两个女孩子虽然相貌一般,但待客的能力还是非常不错,直接甩那位美人几条街。
等等!
美人呢?!
元墨举目四顾,河滩上,捕快们或替马裹伤,或搜集证物,独独不见那袭紫衣。
“还有一个呢?”元墨问那捕快,“马车里不是有三个人吗?”
“三个?”捕快一愣,“我只看见两个啊。”
“当真还有一个?”一个女孩子道,“我当时说看到一位天仙样貌的姐姐来着,醒来又不见了,还以为是我自己看花了眼呢。”
元墨登时急了。
明明都救下来了,怎么还会不见?
难道有人趁乱把她带走了?!”
难道是烟霞客干的?
不对,如果是烟霞客是他们一伙的,他们这帮人早就别想活了。
就在这时,捕快拎着铁老三那把刀跑过来找叶守川,锋利的刀背崩出一块小小的缺口。
赵力赞叹不已:“老大,你太厉害了吧?!这可是一把钢刀啊!!你竟然能射崩它,太了不起了!我看你不是江湖第一高手的徒弟,你就是江湖第一高手!”
“不要胡说。”叶守川的手指拂过刀刃,“官弩射中的地方在这里。”
果然,那儿有道笔直的划痕。
叶守川接着道:“这刀背有半指厚,□□不可能有这力道。”
赵力道:“那就是他这把刀本来就崩了。”
叶守川摇头:“不,缺口色白痕新,比旁边的颜色都亮出一截,显然是新近留下的。”
元墨心里生起一股寒意:“所以,除了铁老三和崔王八以外,还有第三个人……”
这人带走了最值钱的货物,还用暗器射崩铁老三的刀。这样一来,即使没有烟霞客,元墨也能逃过一命,不至于把事情闹大。
然后,他还带走了那位美人!
“什么样的暗器,什么样的武功,能崩裂钢刀?”赵力百思不得其解。
答案很快找到了。
一名捕快在河边找到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粒莹光灿灿的小石子儿,通体透明,幻彩浮动,简直像一颗掉落在他指尖的星星。
“金、金刚石……”元墨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口水也流了一地。
“金刚石是什么玩意儿?”那捕快问。
叶守川用石子在刀身上划了一下,毫不费力地留下一条深痕,道:“古籍曾载:金刚石,石而似金,有光彩,可以刻玉。因其坚利无比,故以‘金刚’名之,昂贵异常。看来,这便是那第三人所用的暗器。”
元墨想起去年评花榜时玉菰仙戴过一只八宝金簪,当中镶的就是金刚石,据说会真楼的杨婆子说,那根簪子值八百两,其中五百两,都是买那颗金刚石。眼下这粒虽然没有那颗大,但一二百两银子不在话下。
一出手就是一二百两……太气人了吧?!再有钱也不能这样败家吧?!
更气人的是,都这么有钱了,还要出来拐卖女伎吗?!
但世上就有是有这种人,他们高高在上衣食无忧,便生出种种奇怪的癖好。也许他们拐卖女伎根本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找乐子。
权贵云集的西山,显然非常适合出现这样的人。
*
甬道宽阔,从这里一路往上,就是权贵中的权贵。
山峰隐然在望,山林间飞翘出来的屋檐金顶朱顶,已然是皇宫的规格,当然,同样规格的不止是皇家别院,还有姜家别院。
这不是僭越。这是风家开国□□送给姜家大小姐的礼物,名唤“炎园”。
越往前,便离炎园越近,叶守川的脸色也就越凝重。
忽地,他停下脚步,他猛然回头。
偷偷缀在后面元墨来不及躲闪,干脆大大方方露出一个灿烂笑容:“师兄,我脚崴了,扶我一下成不成?”
叶守川无奈,只得走过去,一面搀扶她,一面正要开口教训,只听元墨低声道:“师兄,东南方二十步,小树丛。”
她偷偷摸摸跟在后面,不走正路,倒获得了一个特别的角度,可以看到树丛后露出一角紫衣。
叶守川立即取出□□,箭上弦,向赵力等人打了个手势,然后敛去足音,一步步走向矮树丛。
赵力等人急速散开,包围矮树丛,□□瞄准周围三丈之地,以免凶手逃逸。
叶守川面容镇定,其实全身每一寸肌肉都已崩紧——那样锋利无匹的兵器,没有任何兵器能格挡。
三步、两步、一步,最后一步叶守川大步跨出。
愣住。
元墨连忙跑过去
美人靠在矮树下,长发如水,披了一身,眼睛闭着,像是睡着了。
身边,什么第三人第四人,一个都没有。
*
叶守川拔开水囊的塞子,准备把美人泼醒。
元墨和赵力双双出手,拦住叶守川。
元墨:“师兄,你怎么能下这样的狠手?!”
赵力:“对啊,水多冷啊!”
元墨十分欣慰:“赵力,不错,有长进,懂得怜香惜玉了。”
美貌的威力无远弗界,最老实的捕快眼睛都直了。
元墨小心翼翼唤醒美人,美人睁开眼睛。
像是夜晚揭开天幕,露出一天寒冷星辰。
眼睛发直的年轻捕快们像是给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猛然回神,各忙各的去了。
元墨扼腕叹息,睁眼杀啊睁眼杀,败笔啊败笔。
叶守川问:“姑娘可看见那人的模样?”
美人摇头。
“可听见他的声音?”
美人摇头。
“他身上是否有什么特征?”
美人还是摇头。
元墨道:“那人肯定是一上来就把她敲晕了,发现没办法带走她,就把她扔在这里,她肯定什么也不知道。若是知道,只怕已经被灭口了。”
叶守川点点头:“也罢。姑娘是哪座乐坊的?我让人送你回去。”
美人缓缓摇头。
元墨讶异:“不是乐坊的?”难道是家伎?
只听美人开口:“我不记得了。”
“姓名?亲人?”
美人依然摇头。
有些人确实会因为突遭惊吓而失去记忆,又或是那人下手颇重,敲晕美人时用力过大所致。
这样的例子叶守川等人不是第一次碰到,按规矩都是先带回府衙安置。
元墨跳起来,激动地道:“你们县衙一帮大男人,怎么安置?当然是让她跟我回去!” 叶守川便让元墨先把人带走,待查出美人出身后再把人送回去。
元墨带着美人上马,回头吼一声:“大王!”
大王如飞一样撒开四蹄跟来。
走着走着元墨就发现一个问题。
美人身形高挑,比她高出不少,元墨抻长了脖子才能从美人肩头望出去,别说控缰,连看路都成问题。
就在这时,她听到咕的一声响,不知是来自她自己的肚子,还是美人的肚子。
从昨晚到现在,大家都是什么也没吃。
作为一个称职的乐坊坊主,元墨怎么可能让女伎饿着肚子?
她立刻勒住缰绳,解了外袍,脱了鞋子,挽起裤脚,钻进水里,不一时扔了两条鱼上来。
大王以为这是新的吃食,欢喜雀跃,但那鱼活蹦乱跳,在石上犹不住打挺,大王吓得一蹦三尺高,夹着尾巴就跑。
元墨出了水,重新披上衣裳。她不大会梳髻,撕了一截衣带把头发高高地束成马尾,反正名义上还没到弱冠,怎么梳都成。
她折了些带叶的树枝,在圆石上厚厚铺了一层,让美人坐下,然后生火烤鱼,“姐姐饿了吧?回城还有段路,姐姐可以先吃条鱼垫上一垫。”
美人看一眼火上的鱼,再看一眼元墨,没说话。
元墨有种错觉,美人看她的眼神好像同看那条死鱼没什么两样……
这种看什么都像看死鱼的眼神,是成为花魁的大忌啊大忌!
然后,美人垂下眼睛,眼睫长长,如蝶翼。
元墨顿时又想,算了吧,什么大忌不大忌的,她这么美,她愿意怎么看人就怎么看人……
只是……美人的视线,好像落在她的脚上。
她的脚肤色白皙,十颗脚趾,颗颗浑圆,像刚剥出来的莲子,只是上面还沾着些污泥水草,想是污了美人的眼睛。
元墨十分自觉,立即去河边洗脚,套上鞋子。
鱼已经在火上发出焦香,河边长着一丛紫苏,元墨过去揪了几片叶子,揉成汁洒在鱼身上,再烤了一会儿,紫苏的香气尽入鱼肉,腥气尽除,才递给美人。
美人看着鱼,目露怀疑之色。
元墨道:“这鱼胜在新鲜,现抓现烤,有清甜气,虽然没什么作料,却也勉强入得口,姐姐请尝尝。”
美人接过,端详半日,像试毒一般,小尝了一口。
然后,脸上的线条微微柔软下来,咬下第二口。
太阳已经升到半空,春日明亮温柔的阳光洒满整条溪畔,溪边盛开着不知名的野花,淡黄色蝴蝶在其上飞舞,空气里有浅浅的芳香。
水面的波光将阳光映照到美人的脸上,波光脉脉在美人的衣衫上流动,美人的长发水一样披在身上,进食慢条斯理,举止优雅异常,比大家闺秀还多出一股端庄之态。
这回真的是……捡到宝了……
元墨越看越开心,烤第二条时忘了翻面,顿时烤焦了。
不过元墨对吃的向来不挑,焦便焦,一样填饱肚子。
她愉悦地啃着焦鱼,美人忽然问道:“马车翻倒之际,你明明害怕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护着我?”
这个问题元墨没想过,为什么?当时哪来得及想为什么?可能是坊主的本能吧,美丽的女伎对于乐坊的坊主来说,是贵重的宝物啊。
但这话不好说出口,元墨认真地想了想:“因为你没哭。”
美人微一皱眉,显然没听明白。
元墨道:“遇上什么事,能叫出来便会好些,叫不出来,全憋在心里,才是真要命。”说着她一笑,“我小时候跟狗抢骨头,被狗追着咬,当时真是怕得连叫都叫不出来,那才是真怕。”
她的眉目是一种介于少年和少女之间的清朗,笑起来的样子像一株枝桠满是嫩绿的树,清新,透亮,有说不出来的舒服。
美人看着她,有几分出神,停了停,方淡淡道:“那你还养狗?”
“我本来是怕狗的,后来看到大王,那么小一只,肚子扁扁的,躺在路边就差一口气……总归是可怜,养着养着就不怕了。”元墨说着,“所以我学到了,遇上什么害怕的事,先管他娘的大叫几声,再留神把它看个仔细,多半就不怕了。总之不能逃,一逃,就更怕了。”
“错了。”美人道,“不止不能逃,还要掉过头去,伤害它,凌虐它,让它尝到什么是恐惧,从此只有它怕你,你就永远都不用怕了。”
美人的声音很轻淡,不娇柔,像冰晶碰玉碗一般悦耳,也一般清冷。
*
大央立国一百五十年余,平京却已经有五百多岁了,从前朝的前朝起,它就是整个国家的都城。
一条平江从西绕进京城,然后从北绕出,蜿蜒了大半座城。
北里就处在平江的最后一段,乐坊依水而建,坊中后门往往设有水榭,泊着画坊,以供客人游湖玩水。前面则俱起了画楼,争彩斗艳,一家比一家富丽堂皇。
红馆曾经是平京最辉煌的乐坊之一,画楼起得比谁都高,彩绘画得比谁都艳。只可惜,会在时光中老去的不止是美人,还有宅院。
晚上还不大看得出来,此时在正午明晃晃的日头下,画楼上的漆彩已经明显斑驳了。
美人仰头,淡淡道:“贵坊看起来略有些凄凉。”
“咳咳咳,这个,这个是我一时疏忽,忘了修缮,毕竟咱们都是晚上开业,你看整个北里,白天鸟都没有几只。”
元墨努力挽回自家的形象,“你别看这楼现在这样,以前可是平京了不得的地方,二十年前平京评花榜头一回出现了两名花魁,并列第一,名称双璧,这二位,可都在我们家。那时候,这里还不叫红馆,叫双璧坊。”
“为何改名?”
“因为双璧只剩下一个,就是红姑。”
美人的目光落在画楼的招牌上。红馆,两个大字龙飞凤舞,铁划银钩,像是要破空而去。
“这是谁的字?”
“天下第一高手,金刀龙王。”元墨一脸骄傲。
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美人的瞳孔微微收缩:“楚天阔?”
元墨又惊又喜:“姐姐你都失忆了,居然还记得我师父的名字!”听说师父风靡江湖,也曾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 人,莫非这位美人也是其中之一?
呃,不对,这位最多比她大个三两岁,和师父差着辈数呢。
“这确实是一个很让人难忘的名字。”美人慢慢地,一字一字地道。
美人的声音向来冷淡,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好像都格外寒冷,美人的眼角有不正常的红晕,像泣血。
元墨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可能,忍不住颤声道:“姐姐,你和我师父……不会有什么过结吧?”
美人微微一顿,道:“我深居简出,金刀龙王周游四海,这样两个人,会有什么过结?”
这么一说,元墨顿时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两人说话之际,大王已经拿爪子一搭,拱开了大门,元墨客客气气地将美人请进来,然后就看见了元宝。
元宝跪在庭院中,身上还穿着那件女装,头上顶着一只酒缸,看见元墨,嘴巴一扁,泪眼汪汪。
元墨眼前一黑。
元宝被逮,红姑一定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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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暗示什么呀?我只是那个时候在更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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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送几杯打酱油不不不打call打call 送几杯的封面我真是i辽 “你风尘仆仆向我走来” “胜过所有温柔”? 咳咳咳,好像有什么不对? 【疯狂提示:以后要是在敢叫我临危我就打4你】? 送几杯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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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没沙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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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我问你们一要花花,你们就不看我写的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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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大加油更新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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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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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说,是不是本宝宝不催更,你就不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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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妈妈来了!! 这文也太可爱了8 好绝一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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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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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写的棒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