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人
处走走去超市买了排骨,回来煲汤。
虽然在做饭这个领域处走走实在是没什么造诣,但是这种事还是不想假手于人。
她给外公打了电话,问了做法,就开始信心满满地操刀了。
很快厨房里热气腾腾的,肉香四溢。
处走走第一次体会到这种幸福感,原来喜欢一个人,就连给他煲个汤都很幸福。
她没有提前告诉苏渭城,需要给他一个惊喜。
毕竟在苏渭城眼里,她就是个五谷不分的低能儿。也不知道他是脑子出了问题了还是眼神不佳,居然会看上自己……
谁让他选中了我,那就一辈子当我的小白鼠吧。
想象着苏渭城喝到汤的样子,心里就忍不住窃喜。
苏渭城真的很好,好到让她心疼。
为了她去学厨艺,手上清晰可见的刀疤,但是每天还是笑嘻嘻地看她吃着自己做的饭。
处走走突然想,要不去报个什么烹饪班吧,苏渭城每天工作那么忙,还要给自己做饭,瘦得衣服都撑不起来了。
她也要为他做点什么。
就当是礼尚往来。
汤做好了,处走走装进了保温桶里,然后提着小桶,哼着小曲坐车去苏渭城的公司。
前台小姑娘看到她异常热情,“嫂子又来看苏经理啊?”
处走走不禁不好意思起来,笑了笑,倒也觉得不必掩饰,便说,“是呀。”
前台小姑娘眼神充满了羡慕,“真让人羡慕。自从遇到嫂子,苏经理变了好多,以前虽然做什么都是彬彬有礼的很温柔,但是总感觉不好接近。那天订婚宴上,看见他对嫂子真是百依百顺,眼神从来没在嫂子身上移开过。”
“是吗?”从来都没有注意过。
“我们都觉得你们俩感情真好呢。”小姑娘拼命点头。
“是啊,我们会一直这么好的。”处走走低头浅笑,“谢谢你,我先进去找他了。”
“苏经理在二楼,嫂子快去吧。”
处走走小心地走楼梯。
感觉每一步都在离苏渭城更近,忍不住紧张起来。
以前朝夕相处的时候不觉得,原来喜欢的感觉是潜移默化的。
苏渭城低头翻看一堆文件,正是焦头烂额,恍惚间感觉门口有个穿得很显眼的人,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
定睛一看,是处走走。
眼神一滞,忙抬手遮住嘴角忍不住的笑意,假装没有看到她。
余光不经意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他喜欢看她慌不择路的样子。
有一点点可爱。
她在人来人往中终于看到了坐在里面的苏渭城,兴奋地挥手。
刚要张了张口,似乎要喊他,又觉得不太合适,尴尬地把手放下,转身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抱着个鼓鼓的袋子,低头给他发信息。
——我来啦,快出来!
简简单单的六个字,语气焦躁得可爱,是她的风格。
苏渭城嘴角勾起,不动声色地起身走出办公室。
给了门口低头看手机的人头上一个暴栗。
处走走一惊,抬头看他。
最近不知怎么的,越来越觉得……
苏渭城还挺好看的。
工作服的线条很单调,穿在他身上却只觉得清爽干净。
白炽灯刺目的光被他挡住了大半,也变得柔和起来。
拿着文件的手白皙纤长,骨节分明。
“咳咳,”苏渭城被她盯得有点不自然,忍不住咳嗽,笑着说,“苏太太,看够了吗?”
“我……我只是刚被你打得头疼,走了个神而已!”处走走有点不好意思,强词夺理道。
苏渭城笑着摇摇头,不与她争辩。手指了指她怀里抱着的东西,“这是什么?”
“排骨汤!”说着处走走兴奋地拿出保温桶,打开盖子,一阵热气腾起,她在一团白气里龇牙咧嘴,拿出勺子递给他,把汤端在他面前,满怀期待地说,“尝尝看?”
“不错嘛今天,觉悟很高啊,没想到我娶媳妇也有享福的一天了,”苏渭城刚有点满意,看到处走走笑得鬼魅,感觉事有蹊跷,再看看汤上浮着的白沫子,提心吊胆地说,“这汤你自己尝过吗?”
“还没,这不刚做好就赶过来让你尝第一口嘛。”处走走一脸的无辜,还有点邀功的意思。
就知道。
苏渭城一脸的生无可恋。
“合着,女皇陛下,我就是个试毒的呗?”
处走走笑得谄媚,“爱卿这么理解可就不对了。这都是朕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呀。”
“这太贵重了,我可承受不起。”苏渭城推托道。
“苏苏,我弄了一个上午,你要是不喝一口,就是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你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我就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到时候生病了还是你来照顾我,你要是请假还得扣工资,这么人财两空的事情你可想清楚了。”
“……你总是用同样的方法逼我就范。”苏渭城扶额。
“人生总要有一些不一样的体验嘛,阿甘正传里说过的,人生像一盒巧克力,你不知道吃到的是什么味道的,万一我这是一块酒心巧克力,说不准你吃了还欲罢不能呢。”处走走循循善诱道。
苏渭城一副英雄就义的模样,舀了一勺汤喝。
处走走满脸期待地问,“怎么样?”
苏渭城很温柔地浅笑,“还不赖。”
“真的?”处走走欣喜若狂,抢过勺子,自己也喝了一口。
结果,一口下去,我天,太难喝了。
苏渭城忙捂住她的嘴,笑着说,“我可还要工作你,你别喷我身上。”
处走走强忍着咽了进去,一脸苦瓜相,委屈地说,“我没放盐~”
“没事,营养在里面了,我回头去职工食堂借点盐,搅搅就行了。”苏渭城摸摸她的头,安慰道。
“别了叭,太难喝了,我还是带回去吧。”处走走歉疚地说。
“那可不行,我今天没带杯子,正口渴呢,这汤正好解渴。”苏渭城一把抢过她的保温桶,盖上盖子。
“不过,走走,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做饭这事还是交给我吧。”苏渭城笑着把她头发揉乱,把保温桶换到另外一只手上提着,然后用这只手牵住她,温柔地说,“走吧,我送你。”
“好~”处走走心里像吹进了一丝和煦的暖风,看着身边的苏渭城,忍不住傻笑。
嘿,你知道吗。
这城市太嘈杂,人太浮躁。
它让你不得不戴上虚伪的面具,以获得一份可以维持生计的薪酬,在城市尚可安身立命。
每天浑浑噩噩,朝九晚五。
走在天桥上,会分不清东南西北。
时常怀疑自己在做什么。
原来我们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只是为了成为一个差不多的人,过着差不多的人生。
世人俗气至顶,可笑却百般求雅。
而这个男孩囿于世俗,却不沾浮尘。
这教她如何能不爱上他。
这场博弈,一开始就定了输赢,她在劫难逃。
如果是这样的话。
呐,苏渭城。
我愿意和你一起经历这人世间一切的悲欢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