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泼狗血23
唐仲如今跟刘掌柜深度绑定,怎么说都是福兴酒楼的股东了。
但在明面上,他还是尽量保持距离,不能走得太近,免得有人怀疑他作为官差竟私下经商。
将会员制的细节向刘掌柜交待清楚后,唐仲决定早点回东城门去。
这个时辰,他们应该快去公厨领馒头了吧!得赶紧回去,免得没自己那份。
临近正午的白马街上,行人也多了起来。街道不算宽敞,经过一些路口时甚至摩肩接踵起来,恍惚间竟有些现代步行街的意味。
穿过白马街与青牛街交叉的十字路口,唐仲注意到前头同样匆匆赶路的背影。
敦实的身形,微秃的头顶,高高卷起的袖口里露出半截黝黑的膀子,怎么看都觉得像是何伯。
唐仲小跑两步跟上去,轻拍那人的肩膀。
“何伯,真的是你!”
“小仲!今天没去当差吗?”
唐仲欣喜地摇头,从村里出来仅一天,看到乡亲就觉得分外亲切。
何伯也是同样热情,黝黑的大手揽过他的肩头,“还没吃饭吧?走,带你搓一顿去!”
何伯已五十好几,身子骨一直硬朗。早年丧妻之后,他一直没有再娶,每每乡人问及,他都推说一个人轻省,懒得再找婆娘。
他膝下没有儿女,以前对唐家人很是照顾,唐家阿婆过身后,他更是替四个可怜虫操了不少心。
眼下唐仲虚岁十七,在这个时代已是成人的年纪。但在何伯眼中,依旧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钻进了白马街旁的小巷子里。
不同于主街上整齐宽敞的店面,小巷子里大多是矮仄的房屋。
为了挤占空间,小巷里的人把能用的地方都堆上的杂物,让人有种难言的窒息感。
脚下的窄道满是黄泥,这里的居民将洗菜洗脸的水,都随意往路上一泼,不管阴雨天还是放晴日,巷子里总是泥泞难行。
唐仲走在后头很是吃力,何伯却习惯了,几下钻进一间低矮的屋子,对里头的人招呼道:“今天有同乡一起吃,再加个菜!”
唐仲摸过来坐下,看着眼前昏暗的房间,还有里面正吃着饭的两桌客人,从外头真看不出来,这里竟然是间饭馆。
菜很快端了出来,一盘猪油萝卜片,几个杂面窝头,还有两碗粟米粥。
“来,吃,别客气!”
说着,何伯塞了个杂面窝头到唐仲手里,自己端起粟米粥,咕噜咕噜往肚里灌。
吃着饭顺便拉家常,唐仲问起家中三个小孩的情况。
“你走之后,顾家媳妇放心不下,把三个孩子都接到家里去了。今早我出来的时候,还看见你家二丫跟在顾家两个丫头后面,上山挖野菜哩。放心吧,顾家媳妇是个热心的,不会亏待他们。”
唐仲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心中对顾大婶的感念又多了一层。
“何伯,你来城里做什么?”
“我啊,做点散工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何伯夹起最后一片萝卜塞到嘴里,又用窝头将盘底的汤汁蘸了个干净,朝唐仲不好意思地嘿嘿直笑。
每年入冬,地里没有庄稼活干时,何伯都会来城里,做些散工换几个酒钱。
唐仲看着桌上吃得干干净净的饭菜,下意识去掏袖子,何伯挣得都是辛苦钱,这一顿无论如何该他请。
可手指触到空荡荡的袖兜时,才记起,如今他身上,连一个子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