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6

  “可你姐夫不给怎么办?” 玉笛问。

  “猫是肯定不能丢的!实在不行你给我换个姐夫吧?” 李玉竹开玩笑。

  玉笛脸一板:“胡说什么?猫再重要那也比不过人是不是?你姐夫一向听我的,等我再磨他一段时间,他一定会答应的。”

  “姐夫其实也说不上多喜欢你。” 李玉竹忽然冷不丁地说:“要是我女朋友,她想养猫我绝没有意见。而且一个男人要是喜欢宠物说明他是个有责任心的好人。”

  玉笛不懂弟弟是怎么从一只猫就论证到周淮亭不是多么喜欢她。她跟李玉竹小吵了十分钟,把弟弟辩驳的哑口无言。很多姐弟都吵架,玉笛和玉竹也不例外,她口才算不上多少,但脾气足够火爆,玉竹向来不是对手。

  爱与不爱非常重要吗?是要紧的,但不是头一要紧的事。生活又不是言情小说,除了恋爱什么都不做。与周淮亭交往的两年,一点惊天动地没有,不外乎是周末出去轧马路,去游乐园要他给拍照,情人节一个送花一个送巧克力。想来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也是如此。待得有了孩子,可能会为孩子去哪所学校争论不休。

  周淮亭踏实稳重可靠,嫁给了他能省很多心。玉笛要的人生就是少操心的人生,至于爱情,再怎么热烈,充其量两年也就没了,怎么琢磨着继续融洽相处才是硬道理。

  此刻在角落里,已痊愈的狮子猫在对着一大碗肉大快朵颐。玉笛早就在社交平台上贴出告示给它找原主人。然而超话里诸如此类的帖子每天都在增加,猫咪跑丢和人类遗弃的事件层出不穷,她的帖子在几个零星的转发之后就被淹没了。

  因找不到主人,玉笛在征得房东和室友的同意后暂时把猫养了下来,取名毛毛。

  毛毛娇气得很,便宜的猫粮不肯吃,就爱吃一些生骨肉。幸好玉笛的工资负担得起,一周四次的喂它。今天它吃的是兔肉,鹿肉和鸵鸟肉,玉笛还特地给它打了个无菌蛋。小家伙先吃完所有的肉类,然后用舌头慢慢吸溜蛋汁。

  室友陆洁建议:“你男票要真不答应,你把它给你弟弟养吧。”

  “我弟弟?他住工厂宿舍啊!怎么可能给养猫呢。” 玉笛叹气:“结婚之前多跟它相处一下吧。希望到时给它找一个靠谱的主人。”

  陆洁蹙眉:“那你得好好找,最好还要定期回访。如果遇到猫贩子或者虐猫的变态,毛毛就要倒霉了。”

  玉笛心里一颤,爱怜地抚摸了一下毛毛的头,它发出满意的哼哼声,然后伸出小舌头去舔玉笛的手指。

  “我觉得你前世是一条狗。” 玉笛笑说。

  年初,玉笛收到了一个电话。

  起初她觉得是骚扰电话,挂断了几次,那人第七次打来,玉笛才接听。电话那头是个男人,他表示自己是毛毛的主人。

  两人互相添加微信后,男人发来了毛毛从小到大的照片,疫苗本等材料,证明了自己确实是猫的主人。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不仅感谢了玉笛的热心,还很爽快地打了两万块作为这两个月照顾猫的报酬。

  玉笛连忙回复没花这么多钱,不肯点开这两万的红包。等时间过了,红包退到他账上,他又打了几千过来。这笔钱差不多是治疗费用加这两个月的开销,玉笛这才欣然收下了。

  男人跟玉笛约了时间,拟定在周六完成毛毛的“交接仪式”。玉笛享受着最后与毛毛相处的一个星期,小家伙并不知道它原来主人已寻到了它,每日依然缠着玉笛撒娇,晚上睡觉时跳到她的床上,硬要去钻她的被窝,靠在她的胸脯上睡觉。

  每天它都会在七点左右在床上跑跳,将玉笛从梦境里拽出来。陆洁说这家伙肯定也是这么对它的主人,每天像个小闹钟一样叫人起床。

  这天,玉笛整理了那些没吃完的生骨肉,她给毛毛做的猫毛拖鞋,全部放到一个大袋子里,准备和它做最后的告别。

  距离九点还差十分钟,门铃响了。玉笛恰巧在房间里打扫卫生,陆洁闻声先去开门。在房内,她听到毛毛发出了激动的叫声,跑出来一看,只见毛毛轻盈地一跃,跳入了一个男人张开的怀抱里。

  她首先看到那人冷白的腕骨,然后是他那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的大手,正慢慢地揉着小猫的头。他戴的百达翡丽,低调又夺目。

  “你好。”

  一个清澈,沉冷的声音。

  **

  眼前的男人瞳色很深,眼底像有一汪缓缓流动的深泉,干净而澄澈。

  “您就是风先生?” 玉笛问道。

  男人点了点头,笑意在他的嘴角绽放。不笑时那股寡冷瞬间烟消云散,深沉凌厉的眉眼忽然变得温和起来,眼角微微扬起。

  玉笛注意到他漂亮的丹凤眼下,有一颗点缀得恰到好处的泪痣,让他英挺俊朗的轮廓平添几分温柔。

  他笑起来之后,那股无形的低气压渐渐消失不见,玉笛先前骤然绷紧的神经又慢慢松懈了下来。

  毛毛在男人的怀里又蹭了蹭,脑袋紧紧贴着男人坚实的胸膛,摆出了一副打死也不离开架势。

  诊所的医生曾猜测毛毛是活在一个养尊处优的家庭里的,从这男人的衣着气度来看,他很符合养尊处优四个字。

  玉笛心里涌起了落寞,两个多月的朝夕相处,毛毛已被她视作家人,可它现在头也不回地投入原主人的怀抱里,那双深邃的蓝宝石大眼睛专注地盯着眼前的男人,对玉笛完全不屑一顾。

  玉笛和陆洁招待他坐下,给他泡了一杯茶,闲聊下来才知道,毛毛天生好奇心旺盛,与其他执着于吃睡的猫不同,它很有冒险精神,对外面世界充满了向往,因此只要稍加不注意,它就可能离家出走。不过它前两次都是一个月左右就主动回家了,这次却出来三个多月不见回去。

  毛毛原来叫元仲,一个威武霸气的名字,它此时躺在原主人的大腿上,翻滚着肚皮等待抚摸。风先生伸出修.长的手揉了揉,它发出了心满意足的叫声,眼睛微眯,一脸享受的模样。

  风先生:“我倒是不怕它再也不回来,就担心它在外面吃苦受罪。所以真的很感谢您对它的照顾。”

  玉笛连忙说:“您不用太客气的,小家伙给了我很多快乐,我要谢谢它才对。”

  元仲在他怀里发出娇滴滴的叫声,对离家出走这事没有半点愧疚。

  “对了,我叫风予安,非常高兴认识您。” 男人报出了全名。

  两人握了下手,玉笛说:“我叫李玉笛,很高兴认识您。”

  三人再聊了一小会儿,风予安就抱着猫走了。元仲从男人的肩膀上探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对玉笛轻轻叫了两声,似乎在做告别。小家伙依然仙气飘飘,是猫中的仙女。仙女下凡是因为好奇,现在历经红尘,它也应该回到天宫里了。

  她和这个戴百达翡丽,气质优雅矜贵的男人,可能有着云泥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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