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95
男人将她认成了马雄飞。
程爱粼此时被种黏腻的黑褐汁液所包裹, 那浊水比废水厂的残渣都厉害, 触及到皮肤是油煎火燎的刺痛,不知是谁递了把柴,烧起火棍, 液体轰然炸成了弥天烈火。入鼻处都是血的滋味,劈头盖脸地糊住她口鼻, 不烧树,不烧花,不烧虫蚁,就光烧她。
肌肤表层融化,一只眼珠成了白色的浆液,她想呼救,却被一只粗手箍紧了喉头。
那胳膊很僵硬,程爱粼顺着臂膀看上去,竟是黑漆漆的李志金,大张着血口,舌头残成小团粉肉,牙齿也崩没了。
他每一处被程爱粼射|穿的关节都袒|露成一个小洞,像是钉上黑钉,将他扭成了一个僵直的偶人。在烈火之金中,“咿咿呀呀”地踢脚,窝膝,摆手,扭脖,演着出傀儡戏,配着他一张丑脸,既粗鄙又怪诞。
他嘿嘿咧嘴大笑,一路抻到了耳根后,没了舌头的滋润,说不出话,可程爱粼听见了,那张血洞吐着他在监狱里的决心,杀杀杀!杀杀杀!你救不了他,死死死!杀杀杀!
像是得了某种号令。
一群鬼怪从四面八方爬出,围拢着她,像是在行祭祀大礼,大袖摇摇摆摆,晃出了层峦迭嶂之美,程爱粼认出来了,那是她之前和马雄飞突审过的一张张人脸。
杀杀杀,死死死。
李志金狞笑着,两只油黑的眼睛瞪着,哈出一团腥臭直扑程爱粼,要咬她鼻子。
程爱粼猛地挺|身大喘。
双目瞪得浑圆,余光中瞥见一道寒光。
她本能地瞬时蹬腿,娇小的面容彻底展露出来。男人一愣,避开她利腿,茶几被她踹得弹出老远,纸巾盒,茶杯,药片晃出台面,“噼里啪啦”往地上砸。
刀锋再次袭来。
程爱粼一个鲤鱼打挺,双臂一撑,翻过沙发,向阳台奔了两步,脚尖一踩脚背一挑,钢架的晾衣板陡然飞起,她小臂一抓一挥,形成了一个钢盾,向对方的手腕挫去。
那人挥洒抵抗间,一来二去达成了进攻防守之姿。
程爱粼看出他兜里枪械的形状,一个铲地躺倒,下意识往沙发底部摸去,摸了半天,除了一手灰,什么都没摸到,她霍然意识这是十年前的马雄飞家。
“bloody hell!”她爬起来。
只能将武器化于手边之物,熨斗,烫衣板,盆栽,书籍,酒箱……
程爱粼每次看Jackie Chan的电影,都会被他用生活置物的灵活打斗所逗笑,当完成铁盆套头,酒箱卡手,熨斗烫脸的招式后,她发现这种方式真的具有趣味性,打着打着,便诚挚地笑起来,笑得男人起了层鸡皮,匪夷所思地看她。
程爱粼的对抗不仅充满了馥郁的美感,还混杂了成家班的诙谐,但也招招致命,在黑暗中追锁着男人的背脊和头颅,膝盖和手肘是她最厉害的武器。
可毕竟20岁的身子骨体量娇小。
她被男人摔打,被揉撞,被砸向电视,两人不分伯仲。
程爱粼想结束战局,登上茶几,勾住吊灯,两腿蛇一般攀附在男人脖颈上,上身自然翻下,脑袋朝地,双腿坠着拽着,勒住了喉结,男人猝然无法呼吸。
程爱粼双臂一伸,雷厉风行地拾起一托盘朝他胯|下狠狠卡去,男人疼得跪地,程爱粼兀的仰回身子,双臂搂抱着男人的头,掩去他口鼻。
门外走廊有响动。
片刻后开始敲门,先是礼貌的叩叩。
程爱粼和男人都是一顿,继而又开始拉扯,男人一手捂|裆,一手疯狂地击打程爱粼,她忍痛缩身,用所有的力道憋住他呼吸。
等了半天无人应门,里面折腾的声音却越发磅礴,这简直就是挑衅。
烫头的大孃不干了,“马警官,马警官你这么大动静,我们老头上厕所一哆嗦,吓得病都犯了,马警官!”
男人的眼睛逐渐失焦,最后昏昏然侧歪倒地。
程爱粼这才松腿松手,落地喘着粗气,双手撑膝看向门口。
大孃的声音不依不饶。
程爱粼低头看自己碎烂的裙子,思了片刻,将头发揉得更加蓬乱,不紧不慢去卫生间把淋浴打开,往脸上洒了些细水,又去厨房掏了个梨。
一拉门。
大孃愕住了,看着女孩娇喘吃梨的模样,支吾了半天才挤出个蹩脚地笑容。脑袋一探,看到了掀翻的沙发,断成两截的晾衣板,瓶瓶罐罐铺一地,晾晒的男士内裤荡漾在灯罩上,她眼神最后定格在程爱粼碎布的绸缎裙上和那玲珑小舌嘬汁水的红唇中。
大孃下意识吞咽口水,“年轻人……动静小点,这要……这要不知道,还以为打架呢,吓死个人。”
程爱粼一脸狐狸笑,“劲使大了,最近上火,得泻泻,我们轻点。”
大孃忙不迭点头,“诶对,轻点轻点,我家老头,”她神色一变,“哎呦,”指着程爱粼身后,“呦呦呦……”
一个黑影摇摇晃晃地挪过来,扑向她。
程爱粼倏地将门一关,一个扭身踩上鞋架,身子起跃时大腿腾空向下狠戾一劈,男人的头额骤然一颤,眼睛瞬时漆黑,“咣”一声匐在地上,昏厥过去。
大孃耳朵贴门上,听得惊心动魄。
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最后自己燥热了,她捂住嘴笑,蹑手蹑脚地下楼。
老头子,她咯咯乐两声,想回家依葫芦画瓢,也骑骑人,试试是不是这么地动山摇,她脑子活|色|生香,真是太羞耻了,她觉得自己年轻了,芬芳了,两条腿麻溜地往下跑。
日出东方隈。
熹微金乌。
文蒙村郊的案发现场。
空旷无人,只有雀鸟声声。警戒线已断裂,和长草一起碾了泥,被踩踏得黑黢黢。
布拉特的尸身在长草中压盖出一个轮廓,周边区域被勘验的警员、法医和村民跺得乱糟。
马雄飞拎着一个背篓,晨曦光芒大盛,已不用手电,他蹲下身子,目光追着现场的遗留痕迹,复盘着血迹位置和血量比,的确,血液分布和死亡过程没有太大的矛盾。
“真是群酒囊饭袋的东西!”蔡署提着布拉特的鞋,朝马雄飞摇了摇,“都是瞎子!”
布拉特习惯穿小高跟,马雄飞瞧着眼熟,是她平日的款式。
蔡署趴伏在地,长草折断的泥泞中,清晰得拓着一个个黑泥印。
他托着小高跟轻轻一搭,如出一辙。
马雄飞一侧脸,布拉特白皙的双脚向他走来,后腿崩着大小不一的泥点,小高跟也脏污漫漫。她走得很稳,双手向后托着背篓。马雄飞抬脸看她衣着,她做了改变,不能过于引人注目,粗布头巾,粗布褂子,甚至连脸都被刻意抹灰。
布拉特走在队伍的最后端,水绿的长草飒飒,她跟那群妇人保持着距离,埋首向河边踱去,没发现自己身后,还亦步亦趋着一个男人。
“为什么要用电|击|枪?”蔡署将小高跟和长草的鞋印装入证物袋,“为了隐蔽,为了快速。”
马雄飞补充,“还有种可能,身材与她相仿,贸然动手没有太大胜算的可能。”
马雄飞仰脸看着电|击|枪击向布拉特的腰腹,“噼啪”一声,又袭向她脖颈。
布拉特的一激灵,让马雄飞想起纽约地铁里觅食的大耗子,扭捏地挪着大屁股碰到了供电轨,“啪”一声650伏的电光,它僵直地抖起尾巴,笔直地伸着,身子直直拍在轨道间,一动不动。
马雄飞起了疑问,他把背篓给蔡署,“如果想快速制衡一个人,为什么不直接电她脖子,而是先电腰,她身后背着背篓,背篓会形成一个遮挡角度,根本不利于下手。”
蔡署背着背篓上前,马雄飞攥住他脖子,突然想到什么,沉腰下蹲,努力跟蔡署的身高齐平,他这一次出手,明显感觉到有背篓相隔,击向脖颈所挥举的幅度会更大,更不方便,他又往下蹲了蹲,难度更大。
“是个小个子。”他喃喃。
蔡署用脚点了点布拉特头颅的位置,“为了确保死亡,我也会用石块击打她头部,但如果我要毁尸灭迹挫平她这张脸,我会把她翻过来,直接锤打她面部,而不是揪着她已经破损的枕部,一下一下用脸砸石块。”
马雄飞点头,“不仅控制不好力道,也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
“这种手笔,”蔡署蹲身用指尖夹起烂叶烂果,“根本不像咱们体系的气质,更像是觊觎Jori的贩子,突然起心动念想抢人。”
“不一定,惯性的预判会出错,他们就想让我们出错。用笨拙地方式制造现场,我之前就干过,”马雄飞眼观鼻鼻观心凝着那片棕黑的血迹,“你说有没有可能,凶手无法搬动石块去毁伤面部,是因为自己受了伤,这片开枝散叶的血里,不只有布拉特的,还有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