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未来27
粘稠的血溅满了整个刀面,血槽也被堆满,我踹上一个流兵的胸膛,借力拔出刀,我听见那个流兵的身体撞上墙的闷响,后背传来剑尖破空的嘶鸣,我一把拽过那个流兵挡在身前,微微阖上眼。
噗呲。
偷袭者的剑穿透了流兵的身体,我躲在那人的背后,剑尖距离我的脸也只有一寸。
我的同僚中只有我用弯刀,因为弯刀相较于其他兵器笨重,不方便携带,但我始终觉得弯刀顺手,尤其是在这个时候。
把握好的话,一下可以划破三个人的喉管。
我用力拽住偷袭者的肩头,刀尖没入他的身体,偷袭者似乎不明白我如何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他倒在地上的声音很响,在空旷的破庙里轻轻回荡着。
我再次闭上眼,屏住呼吸,感受着风中的声音,然后循着一个心跳走到墙角,揪出那个藏在同伴尸体下的流兵,从后抓住头发,割断了他的脖颈。
我松开手,那流兵噗通一声倒下去,眼睛睁得很大,直勾勾瞪着我。
有什么好看的,我抬脚给他换了个方向,月光照在这些人的身上,我安静地看着堆叠的身体,敛下眸子。
这就是我的工作,多年来,一直这么活着。
夜风再次和煦起来,仿佛方才打斗中那呼啸的厉风并不是它,凛冽的冬月,我甚至觉得身子逐渐暖了起来。
我抬起脸,沉默着拽下护腕的布条,解开外衣的盘扣,咬着衣摆,将刚才被刺穿的腰侧包起来,很疼,但能忍。
或许是因为我相较其他同僚格外能打,接到的任务会紧急些,因此我没有带金疮药的习惯,一般都是随便裹一裹,回去再洗。
当我熟练地用扯开粘着伤口的衣摆时,突然停了下来,心口重重一跳,有些场景不自觉地钻进了我的脑子里。
…他,抱着我的手臂给我暖手的场景。
多年来我从不将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此刻看着这外翻的伤口,突然觉得心里不是滋味起来。
有人疼的孩子才会哭,我此刻觉得这伤口疼起来,比从前都疼。
包扎好伤口,我倚着破庙里的香案坐下,面朝大门,我的侧前方是堆叠的流兵,月色深沉,我闭上眼,后脑抵着香案,疲惫地闭上眼。
很奇怪,在这之前,我从没觉得杀人是这么累的一件事。
我想起他的眼睛,那双总是湿漉漉的眸子,他的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总是一惊一乍,病成那样还迷迷糊糊地给我暖手,要是看见我这副样子,估计又得掉金豆子了。
我垂下头,摩挲着右手臂上的暗器匣子,可能是鬼迷了心窍,我看着暗器匣子,面罩下的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来。
太累了。
我能感觉到血从身侧的伤口里缓缓流出,甚至能感觉自己掌心的温度在一点一点流逝,过了一会儿,我抬起左手去开匣子,匣子里其他的小镖都在方才的战斗中消耗殆尽,只剩那块糖。
战后的手颤抖得厉害,我用力地握住左手手腕,几个呼吸后,才挑开了开关,勉强打开了暗器匣子。
昏暗中,那颗被油纸包着的糖块安静地躺在匣子里,好像发着光。
我抖着手剥开油纸,把糖块含进嘴里,伸开腿,力竭地后靠在香案上。
冰糖很甜,在嘴里化开的一瞬间有些发苦,然后就是无边界的甜味,在口腔里漾开。
我想起那天他含着糖块时鼓鼓囊囊的侧脸,发怔的眼神,心底涌起莫名的情绪,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这块糖给我,即使被沈梅枝训斥,还是要偷偷藏在手心给我。
觉得好吃,自己吃就好了,暗卫虽然苦,但并不缺吃的。
你来这儿后又吃过几次糖,就巴巴地给我。
他刚来的时候皮肤雪白头发乌黑,双唇深红眸子发亮,穿着红色的袄子坐在营帐门口时像一颗在发光的明珠,像干涸沙漠里奇迹般出现的月季,我拎着刀牵马从他面前经过时他好奇地看过来,神情青涩又害羞。这些年的经历让他的眉眼慢慢褪色,明艳莹润的脸庞变得清秀,甚至连睫毛的颜色都逐渐变淡。
从前的他就像高悬夜空的明月,是我可望而不可求的存在,直到那天他流着眼泪躺在我的面前,说他没有供出我时,我才第一次意识到,他就在我的面前,他在很久之前就注意到了我的存在。
嘴里的糖味道慢慢变淡,夜风中混了一丝青草的香气,混着暗暗浮动的血气,月光被浓重的乌云遮蔽,我快要看不见我的月亮了。
如果能带他出去的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那天我揣着项圈站在雨里,却只能看着他被虐打而无能为力那天,也许是他扑簌簌地看着我掉眼泪却不说话那天,我生出了想带他走的念头,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发展,我身为王府暗卫,却想要带着主子的人离开王府。
我是一贯无所谓的,若是幸运能在所有的任务中活下来,我的下场可能也只是在年老时自尽,或者给主人生葬,这是我很早就看清的结局。
他怎么办,他还那么小,不该如此混沌地死在王府里。
南方是去不了的,主子的封地就在岭南,抓住一个漂亮的北国人简直若翻手之功,向北是他的国家,他的国家不会容忍他的回归,不会承认自己的龌龊手段,不会承认他。
偌大的天下,我究竟该带他去哪儿。
…他会愿意跟我走吗?
我睁开眼,看着殿顶,不自觉地笑起来,脑海里再次浮现起他湿漉漉的眸子,他柔软的掌心,看向我时带着犹豫的信任。
他会愿意的。
我会带他出王府,不回他那龙环虎饲的北国,就带着他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住着,他的手脚每逢雨雪便生疼,那就远离湖海,在北国南朝的边界,找一个小地方,不那么热也不冷,四季分明,不至于让他水土不服。
除了杀人我没有别的手艺傍身,但听有些江湖人说民间也是有杀手组织的,他们有佣金也有报酬,到时候我便去那里卖命,挣多些钱来给他,我是能打的,必然不会饿着他。
到时候,盖一个一进的院子,我想起儿时村里盖新房的场景,盖好后还会给邻里散糖请酒,他内向,我也不善说话,到时候只得多散点钱便罢了,每个月都要给他裁新布做衣裳,去找铁匠打上好的手炉,每到冬日我便不出去干活,他怕冷,我就陪着他过冬。
他现在太瘦了,我以后必是要学做饭的,每日都要多做一些,他爱吃什么便做什么,重新把他脸上的肉养回来,他若是嫌弃,觉得我做的不好吃,那便雇个厨娘,左右是挣钱,多挣一些也是一样的。
以后,一定要把他养得好好的。
好到...忘掉这里的所有事情。
合着眼,光是这么想着,我仿佛脑海里已经浮现了他以后的样子,脸色不再像现在惨白,身形也不会这么消瘦,吃得好了必然长高,我会出去接任务,给他带天南地北的玩意儿,给他带苏杭的绸子做衣裳,带岭南会说话的雀儿挂在屋檐下,他从前戴着金项圈,那以后也给他打一个,什么样式听他的,他喜欢什么,便打什么样式。
我觉得自己的思绪想柳絮般飞散沉浮,我甚至开始幻想哪天我从外头回来,他和邻家的夫妇坐在一起说笑,桌上散着喜欢的玩具,头发随手扎着,窝在肩头,声音不再如现在低哑,重新变得清朗,他扑上来拽住我的衣领,踮着脚质问我。
“初七!为什么这么久才回来?”
一阵风在庙里卷起来,在我的头顶散开,我好像真的听到了幻想中那声俏生生的初七,我知道那是幻觉,也知道自己可能是入了魔,被自己虚无缥缈的幻想魇住了。
可是我私心不想醒来,我不想他被掏空身体,他的眼睛那么澄澈,声音那么好听,为什么就要被生生拿走呢,在痛苦和不安中混沌地死去。
我不想他死,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像是烟花在脑海中无声炸开,我突然理解了这段时间的自己,不是同情也不是可怜,也许比这些更直白,只不过之前的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不愿意承认罢了。
我喜欢他,我想带他走。
今天的任务,凶险,但并不少见。
我是定北王府的暗卫,主子手里的一把刀,刀山火海出生入死多年,我一直将死亡视作归宿,因此出任务也比其他同僚格外凶狠些。
但今天我怕了,流兵的剑尖刺上来的一瞬间,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
这么多年的刀尖舔血,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怕死。
我要是死了,他怎么办。
我要是死了,还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吗,还会不会有人送他回家。
不会的,就连沈梅枝都没在意他的名字,可能他自己都忘了吧。
方才的那些幻想,片刻后我回想起来竟觉得有些好笑,我身为暗卫多年,脱离社会与人间,根本不知道外头的人如何生活,臆想出来的生活笨拙又飘渺,但那确实是我能想出最好的未来了。
我握紧手里的刀,上竖着举起,仰头凝视着刀面洗不掉的血污,一点点将血槽里堆积的东西扣掉,嘴里的糖太甜了,甜得我想要喟叹,又不知从何开口。
破庙的门被晨风冲破,在我沉浸幻想的时候,天色慢慢亮起来,天光大放,刺眼的阳光充斥着整个正殿,我眯着眼睛看过去,却只看见那白色的光和空气中沉浮的粉尘,洋洋烈烈的光洒在我的身上,从前我只想躲,此刻我躺在地上,倚着香案,面对着早晨最浓烈的光,却觉得身体一点点暖起来。
是我多年没感受过的暖意。
不知哪座山头的钟鸣猝然响了起来,古寺晨钟,我感觉心头一震,清晨的古钟声回荡在不大的殿里,我看着门外的石径,破裂的石板中长着齐腰的青草,远处群山连绵,那钟声还在响,一声又一声,那些草就伴着微风和钟声,轻轻地摇摆着。
我阖上眼,感受着和煦的晨风和阳光,收刀入鞘,横放在胸前。
恍惚中,我好像又听到了他叫我的声音,忽远忽近,第一声我没听清,我在梦里急切地奔跑,他站在我的面前,我却碰不到他,他抿着嘴笑,轻轻地叫我的名字。
初七。
初七。
我停了下来,不再追逐,他亦站定,转过身来,手背在身后,光从他的背后打过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浑身都镀着一圈光,发丝都几近透明。
初七,我听见他又叫了我一声,他含笑看着我,嘴唇张开又合上。
初七,带我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