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49-50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篇贴上
为了避免看到最後被砸砖故先在此告知,之後还会再贴一篇後记跟朋友点的番外
那麽一样是对诸君至今的支持表示感激不尽>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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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饭店後,我跟库洛洛又多留了几天,然後才回到小镇里。
度假的时候我们的行程表是这样的,白天他忙著处理事业,我忙著到处乱逛,晚上我们再一起忙著当一对正常的情侣。
中间偶而是他的属下出来串串场。
库洛洛对自己的收藏品还是很厚道的,金卡钻石乐子样样不缺。
侠客後来想起来我就是那请了他吃一顿披萨还送了房子给他们当免费基地的冤大头,笑著问我怎麽发现天线的?
我说你去问你老板吧,这是商业机密。心想他想控制我却反控制到一只狗的画面一定很经典。
「那之前跑的这麽认真,怎麽现在不跑了?」
我一边跟飞坦用电动对决一边心不在焉的回答:「找不到路,就不跑了。」
这时候库洛洛刚好推门走进来,我才要转过去跟他打招呼,一声「嗯哼~?」瞬间勾起了我另一个藏在脑海深处的恐怖回忆。
尸山,血海。
当时我尚年轻又天真浪漫不知世事险恶,好不容易看到了主角自然义无反顾的扑了上去。那下场是什麽当然大家都知道了。
我按著摇感的手停了下来,飞坦卑鄙无耻的这家伙立刻趁人之危把我打得凄凄惨惨,等我想回天时已无力。
「算你狠,卑鄙!」我含恨的看著隔壁的飞坦。
他哼了一声,大概是不屑版本的感谢赞美之类的。
我想也是,身为盗贼,确实要够卑鄙够无耻。
後来发生了什麽我不敢再想,总之回到小镇以後行程一如既往,和库洛洛相处的时间每天都像是作梦一样。
虽然都是些恶梦,做久了还是会有点韵味。
我开始习惯在某人怀里醒来,会买两人份的早餐,买菜的时候从在旁边看热闹变成加入战局,学著看一些解释比原文多的书,被开玩笑的时候会坦率认栽。
百般照顾我的学长,死在自家上报的第三天,我就连他长得怎样都不记得了。
人在必要的时候真的可以变得很无情。
以前我们总是打趣交了男友的朋友,有了新欢就忘了旧人,有了男朋友就把我们这些好姊妹都晾在一边忘了个精光。
现在想想确实是如此。
每个人感情的容量有限,当一个人把所有的感官注意通通都投注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对其他人就忒无情了。
不是不重要,只是当下比较起来不够重要而已。
所以接下来的一切,自然都顺理成章。
终归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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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後,我都还记得很清楚。
那一日,天好,无雨。
早上醒来的时候房间里除了我以外一个人也没有。
我一边打扫房间一边检查,每样东西都没动,维持著我昨晚睡前的样子。
只是房间突然变得很大,空荡荡的,少了什麽。
我想也是,也是时候了。
找不到的东西等放弃了才会在桌上找到;找不到的路,不想找的时候就出现了。
我一如往常的洗脸刷牙,走下楼买早餐时才点了开头老板就作了两份,我傻不隆咚的付了钱,回家看著那两份早餐才在苦恼。
反正分著吃,总是会吃完的。
下午不知道怎麽的就想出去走走,顺势搭了公车就到隔壁镇的图书馆借了一大叠有我半掌厚的书。
我抱著那叠书有点苦恼,所以又通通还了回去。
回家路上卖菜的叔叔叫住我,问今天怎麽只有一个人?不买菜?
我忍不住笑著回答:「怎麽一个人?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啊。」
「不是还有那个天天跟你一起来,长得瘦瘦高高,挺帅的一个小夥子吗?」
「喔。」我歪头想了一下,「老板你大概认错了,我从不买菜的。」
告别了卖菜的叔叔後我走到老板娘的店门前,玻璃门还上了大锁。我一边疑惑怎麽不知怎的店就荒废成这样,钻进旁边的小巷捡了石头硬敲破玻璃窗,手探进去开了窗户锁,然後从窗户爬进去。
水电都被停掉了,我顺著记忆钻进了厨房,看到两把菜刀被随便放在砧板上。
老板娘说做为料理人刀就是生命,她相当爱惜她的菜刀,总是把她们都磨得晶亮再擦得更晶亮,要放一定都会用布包起来,放专用的小架子上。
我学著老板娘的动作把刀磨利,然後用布包了起来,连同小架子一起带走。
回去的时候我绕到了花店,说我想买一束百合。
花店的姊姊笑著问怎麽不是男朋友出来买?
我说,我没有男朋友啊。
她回我一句少来,小情侣吵架了在他们面前还装什麽装啊,谁不知道你们那个感情好的──。一边在我的白百合里多加了一枝玫瑰花,说是让我送给男朋友。
花店姊姊说男生不管到几岁脑袋都挺简单的,安慰安慰一下就好。突然细看了一下我的脸,凝重道:「嗯,果然有爱情滋润,你比我上次看到感觉年轻了很多。」
我抱著那束花,情不自禁就咬下一片玫瑰花瓣,吞了下去。
确实是年轻了很多,不过不是爱情滋润的,或者其实这麽说也没错。
往回家的路上我弯来绕去,我把白色的百合留给几个要好的朋友,楼下的姊姊、隔壁的邻居。
学长住得太远,我过不去。只好把百合往大海的方向扔了,希望学长手脚够快,不要花都烂光了才收到。
我把红色的玫瑰插在小沙发的正中央。
我对著那朵玫瑰说,玫瑰啊玫瑰,昨天我做了一场梦。
梦里我有个温柔体贴帅气但有时候会失控的男朋友。
就像你有你的小王子,我也可以有我的蜘蛛。
他会失控没有关系,我很强壮,可以自己捡尸骨爬起来。
就是他拿刀割我的时候动作俐落归俐落,但切到脊椎或挖到眼珠的时候还是很痛。
最痛的不是他对我做的这些事情,而是他做这些事情时的眼神。
只有那个时候,我才会真的很想抱紧他。
梦里我的男朋友叫作库洛洛.鲁西鲁。
就像故事总是发生得这麽突然一样,这份感情也很随随便便的插入我的生命里。
果真太过幸福的梦,都不是常人可以作得起的。
偏生这梦,我竟然还一点也不想醒。
有句话说,但凡心想事成,通通都是骗人的。
然後有一天,梦就醒了。
那天,天好,无雨。
但凡这种写著本日剧情有极大转折的天气,都应该下一场滂沱大雨好呼应主角的心境。只是雨都在昨日的心底下过了,哗啦、哗啦、哗啦啦--
都不是什麽爱或恨或愤或悲或喜的心情了。
侠客曾经问我之前跑得这麽认真,怎麽现在不逃了?
其实也不是不想逃,只是逃了以後又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走啊走啊,就又在前头遇见了。
然後有一天就知道再也遇不见了。
我回答:「找不到路,就不跑了。」
我们的路,从一开始就不在一块儿。
库洛洛之於我,是我雨夜里没拿走的门钥匙,我落在地上无能为力捡起的手足,是散落一地没整好的书页,闪著森森寒光的银刃,四十八楼的绚烂夜景。
有他的梦境,不过,就是青叶上还沾著的露水。
最後我拎著行李走了出去,留著玫瑰花陪著沙发去。
──也不过就是,天好,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