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买公鸡
丰驰身为一只梅花鹿,完全没有任何觉悟,吃起烤串来虎咽狼餐,陈昊洛提醒他:“这是烤鸡翅,你也能吃下去吗?”
难道吃的时候不觉得像是在吃同类吗?
丰驰满嘴冒油:“能啊,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肉也好菜也好,就是要被吃掉的,我不吃总有人来吃,如果我没有努力修炼成人,也会避免不了被人射杀被人吃的命运。”
陈昊洛想起他小时候看见丰驰的时候,他正被一只兽夹夹住腿,如果当时没有遇上自己,那么丰驰会怎么样?
这世上没有如果,丰驰就是遇上了自己。
他自己想了会儿,觉得这事越想越挺有禅意的味道,便打住念头:“你还挺豁达。”
“我好不容易修炼成人了,自然要快快乐乐随心所欲的活着。”
“可是我们人却不能随心所欲的活着,”陈昊洛没有动面前的食物,他全部都推到丰驰面前:“我们活在世上,有很多规矩束缚着我们,有形的,无形的,快乐其实很少。”
“一样,我们这种成精的也是如此,有天地气运压制着我们,对了,就说那黑白无常吧,你觉得他们是干什么的?”
陈昊洛有些疑惑:“不就是勾魂吗?难道还有别的工作?”
“他们的主职的确是勾魂,但是如果我们这种成精小怪要在人间作妖,也是能轻易把我们收拾了,毕竟他们后面可是有阎王撑腰,十殿阎王随便一个就能够我们受的了。”
陈昊洛了然:“怪不得那天晚上感觉你很怕他们。”
“所以说啊,你也别一天不开心了,有规矩束缚着还好,没有了指不定多乱。”
陈昊洛一愣:“我没有不开心啊。”
“得了吧,”丰驰鼓着腮帮子,一边大口嚼,一边开口:“就咱俩才相处这两天时间,我就没有见过你心情好的时候,一看见韩阳就苦着一张脸。”
“我苦着脸吗?”陈昊洛不自觉的抹了下自己的脸,随即下意识苦笑一声:“我刚失恋,你能指望我有多高兴?”
丰驰放下手中的烤茄子:“那你要喝酒吗?我可以陪你喝酒。”
陈昊洛摇摇头:“我没有买醉的爱好。”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给自己点上,他对丰驰示意了下:“我有这个爱好。”
丰驰嗅了嗅他呼出的烟味,很快的皱了下眉头,没有说什么,陈昊洛发现了,抽了几口就把烟熄灭了。
丰驰问他:“怎么不抽了?”
陈昊洛说:“没劲,你吃好没?吃好了就回吧。”
回到家后,丰驰说什么也要给陈昊洛下一碗面,用来感谢陈昊洛请他吃烧烤,他做的面很有食欲,陈昊洛欣然接收。
躺到床上的时候,他摸着肚子,心想:“丰驰其实也不错,虽然话有点多,但是做饭手艺还行,看起来也爱干净,留他住下也是可以的。”
第二天十点多,陈昊洛醒来,发现丰驰不在屋子里,他看到冰箱里有丰驰留下的饭菜,便放到微波炉里加热,顺手给对方发了一条微信:“去哪了?”
发完后觉得有些不妥,自己又不是他爹妈,管得有点宽了吧?
丰驰没有回复,因为他此刻正在菜市场里挑选公鸡。
离小区三站公交车的地方有个早市,丰驰昨晚对着周边环境研究了一番,认为这个早市还算可以,便一大早起床独自搭公交车来到这里。
早市名叫友谊菜场,大致是个“王”字规模,主路比较宽阔,两边则分散出很多支路,摊位紧挨着,菜也码的整整齐齐,看着很赏心悦目。
丰驰进了菜市场,直接沿着主路走到最后,然后向左拐进去,这是一片家禽的摊位,道路干净程度自然比不上前面蔬菜瓜果的道路,他踏着鸡毛和鱼鳞一路走过去,两边不时有光着膀子穿着围裙的大叔招呼他。
“小伙子,来条鱼吗?今儿清晨刚从水库里捞出来的。”
丰驰没有理会,径直走到最后一个角落。
这个角落处不甚起眼,摊主是位中年妇女,头发上顶着五颜六色的卷发卡,上身套了一件花花短袖,下身则穿了一件七分黑色阔腿裤,脚上趿拉着一双拖鞋,形象堪比周星驰一部叫《功夫》电影里的包租婆。
但是该妇女虽然衣着不怎么体面,可是一张脸却白皙光滑,皮肤紧致,一大早的,她就握着一瓶青岛啤酒,坐在摊位后面的摇椅上,微微眯着眼睛,似乎很享受。
丰驰站在摊位前,喊了一声:“贝姐,我来了。”
被叫做“贝姐”的妇女懒懒的抬起眼皮,不耐烦说:“来了就来了,吼叫什么?”
贝姐和丰驰一样,也是动物修炼成精的,她本来是在泰国旅居,本体是一只鳄鱼,后来变成人后,就受不了那边炎热的气候,生怕把自己的皮肤晒黑,所以就通过黑白无常,搞到一张身份证之类的证件,回国定居了。
大约是出过国的,所以贝姐对他们这种一直生活在国内的妖精向来没什么好脸色。
丰驰特不理解她这种优越感,又不是去了欧美,连亚洲都没有出过,有什么好高贵的?不过腹诽归腹诽,他见了人家,依旧亲亲热热的喊一声“贝姐”。
贝姐是真有本事的,仗着有出国的经验,她大胆的做起跨国水果生意,什么缅甸的香蕉啊,越南的椰子啊,菲律宾的菠萝啊等等。
除了这些,贝姐还有一绝,就是她手里的公鸡,是真的好!
但凡他们这种成了精的动物,变成人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到一个谋生的手段,他们做动物的时候,吃草或者撕咬其他更弱小的动物,但是成了人后,总不能还过着吃草的生活吧?不然成人有什么意思?
所以大家各显神通,有的像贝姐这样,身家本来就阔绰或者有门路的,自己就能做个小本生意,有的厨艺高超,成人后借点同类的钱,去学校门口摆个摊子,用不了多久也能安身。
丰驰当初成人后,也想过去做饭,可惜他生不逢时,成人的时候正碰上兵荒马乱的年代,大家都忙着打仗或者躲仗,好不容易借钱弄来一个小摊子,结果日本人一个空中弹掉下来,直接把他摊子炸成了灰。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幸亏他在那个时候成了人,不然依照“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的条例,那他算是彻底没戏了。
后来生活窘困,他不得不变回原形,在深山老林里以吃草喝溪水度过一段苦日子。
好在日子没过多久,地府有人找到他,专门组织他们这种没有什么谋生能力的妖怪学看风水,驱除鬼魂等技能,他才得以找到自己谋生的路。
地府不是白白培养他们,组织他们学习的时候不用掏学费和生活费,等到学有所长时,便派遣他们分散在各个地方,以此来协助地府大人们来此地办事。
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先学习技能,等到能独立生存时,再拒绝这种派遣,只要交够三倍的违约金,地府是不会奈他们如何,只不过这个动物因此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倘若发生些什么事情,地府立刻首先拿这个动物开刀。
丰驰前思后想了一番,认为自己这种没什么后台和背景的妖怪,若是能有了地府的编制,也算有个后路,便欣然同意。
于是他和十几个妖怪一起被派遣到了北方,北方地域辽阔,他们十几个在编人员常年东奔西跑,一刻也不敢松懈,算是称得上战战兢兢、劳心劳力了。
后来人间迅速发展,地府也积极响应人间政策,设立劳务局、监管局等等一系列有关部门,他们也因此有了假期和些许福利。
因为地府的编制如此好得来,所以对于无编制人员,他们反而另眼相看。
贝姐这种财大气粗的,在他们北方算是一号人物。所以有时候他们这种在编人员有需求时,反而会来找无编制人员,企图在他们手里购买一些道具。
丰驰的本领就是驱鬼,驱鬼免不了要用到公鸡,而普通公鸡达不到丰驰的要求,很多次他带着公鸡前去驱鬼,结果鬼还没有见着面,公鸡就被鬼的气息吓晕过去。
而贝姐手里的公鸡胆子极大,非但不怕鬼,见了鬼反而精神抖擞,恨不得能展翅飞上去和鬼一较高低。
这样好的公鸡费用自然不低,丰驰用发展的目光看了看,觉得虽一时肉疼,但总体来讲还是划算的。
他对着贝姐笑:“贝姐,上次在微信里说的,我需要一只公鸡,您给我留了吗?”
贝姐懒洋洋的一抬下巴,往里示意:“喏,那边框子里扣着的,混血鸡,缅甸混泰国,三十只鸡一起进的屠场,就它一个人抓花了屠夫的脸,从里面飞出来。”
丰驰轻轻一跳,就从摊子外面跳进来,弯腰走到里屋,果然在墙角处看见一个倒扣的框子,慢慢的把框子掀开,便看到一只全身羽毛丰盛的公鸡目光炯炯的看着他,伸手拨弄下公鸡的爪子和尖嘴,是既锋利又尖锐。
他把公鸡的翅膀反握住,拎着公鸡出来,对依旧躺在躺椅上喝啤酒的贝姐弯腰笑道:“贝姐,这次的货果然很猛,尾款我微信付你。”
贝姐听了这话,上眼皮懒懒一抬,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这就走了?”
丰驰装糊涂:“啊?对,还得准备其他东西。”
“不买点葡萄?昨天晚上空运到的,回去放冰箱里冻一冻,这天气吃,保准你爽翻天。”
丰驰犹豫了下,说:“唉呀,我这穷鬼,哪有冰箱这玩意儿啊。”
贝姐冷笑一声,从鼻腔里哼出一道白气:“抠样儿!听说你最近搭上了一个富二代。”
丰驰讪笑:“这、这怎么说呢!我就是租了人家房子。”
“房租挺贵的吧?听说是学区房,全市最好的高中旁边。”
丰驰诺诺:“那啥,托了朋友介绍,也不是很贵......算了算了,我买一串吧。”
等到丰驰出了菜市场,看看左手的公鸡,又看看右手手里的葡萄、哈密瓜和菠萝等满满当当一袋子水果,认命的叹了一口气。
谁让他以后还得仰仗贝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