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220
小毛蛋对着六尾道:“姐姐,你帮帮忙,暂时把他身上的阴气压下去。”
悦弥:“我不会啊。”
小毛蛋:“……”算他白问。
浮初加入他们的谈话:“我会。”
小毛蛋眼睛一下就亮了,带着点撒娇的尾音:“哥哥,可以吗?”
悦弥也一起求他:“阿浮哥哥,你帮帮小相公。”
“你叫他什么?”浮初不开心了。
“他是娃娃的小相公,我跟着叫而已。”
浮初撅着嘴道:“帮他可以,以后不许再叫他小相公了。”
“那叫什么?”
小毛蛋在一旁急得不行,赶紧打断他们这段关于称呼的争论:“只要能帮忙叫什么都行,这样吧我管她叫姑奶奶管你叫姑爷爷,行吗?”
悦弥掰着指头开始算辈分。
浮初高兴了:“行。”
他挥手一施法,傅霖身上外泄的阴气顿时消失无影无踪。
“不过我的法术只能维持三天。”
“谢谢谢谢,姑爷爷。”三天够了,足够那几个人赶过来了。
小毛蛋给金原发消息,让他无论在世界的哪个犄角旮旯都得在三天内赶到这儿。
第二天,傅霖醒了,童菡仍旧没有醒。
他握着她的手,呆呆坐着。
“童童,快醒一醒啊,醒来给你加工资……”傅霖眼眶发酸,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能用的办法都已经用尽了,还是救不了她吗?
边阳已经回特调处,只剩下浮初和悦弥。
悦弥有零食万事足,没心没肺的,就是偶尔停不下来,浮初怕她积食,管着不让吃。悦弥就闹脾气,但这脾气也闹不了多久两人又和好如初了。
自己甜如蜜,浮初看着傅霖就更寂寥了,他也曾失去过爱人,莫名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安慰了一句:“她会醒的,已经出了须臾境,天煞命格,没那么容易死。”
“我知道,可还是忍不住担心。试问今天如果是悦弥姑娘躺在这儿,你会怎样?”
浮初不说话了,他怕是会比他还疯。
相比之下,傅霖已经很冷静了。
童菡陷入了梦魇。
须臾境破碎后,她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出来了。只是眼前还是一副原始森林的模样。
与在须臾境里看到的不同,这片原始森林,生机勃勃。
她身体不受控制,一会儿砍柴,一会儿打猎,似乎是生活在这里的原住民。
忽然,有一阵低沉悠远的埙声传来。
埙声浑厚而空灵,森林里百兽驻足,百鸟停飞,都因那埙声沉醉。
她听着埙声,脚步随心挪动,等她回神时,人已经到了一棵树下。
她抬眼,树?????上有一个少女,少女穿着粗麻衣服,一双白玉般的小腿就那么慵懒地挂在枝干上,她没有穿鞋,玉足一晃一晃,脚腕上系着软茅草编织的细绳。
少女吹着埙,淡漠地眸子看向远方,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垂落到脚踝,容颜欺霜赛雪,气质清冷孤傲,宛若谪仙。
她没什么表情,只有小鸟儿停落在她肩头时弯了嘴角。
小鸟儿飞下来,女子往下看,那双清丽的眼眸灿若星辰,居高临下:“你是谁?”
童菡一时看痴了,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听到自己在说话:“抱歉,我,我是九曦,打扰姑娘吹埙,实非故意。”
童菡吓了一跳,她开口,为什么是个男音。
嘴巴也不受脑子的控制,似乎她不是参与者,只是借了一双眼睛看到了这时候的事情。
九曦,自己在九曦的身上吗?
那个女子又是谁?
九曦又开口了:“姑娘不是有熊部落的吧,我从未在部落中见过你。”
女子答道:“我是九黎部落的,这片林子安静,很适合吹埙。”
“九黎与有熊向来不合,这片林子里不止我一个打猎人,姑娘尽量避着些人。”九曦叹气,其实他劝过父亲,只是蚩尤野心勃勃,父亲告诉他,九黎与有熊之间势必有一场战争。
“是猎人,还是医者?”女子看着他背篓里的草药。
九曦摸了摸鼻子,笑起来:“都是。”他喜欢小动物,但为了族人的生存,他必须出来打猎。他只能保证自己不伤害它们,偶尔遇上伤病的会治一治。
女子道:“你是有熊部落人,为何不捉了我去讨赏,反而还提醒我?”
“你们首领说到底也只是在为自己的族人谋利罢了,只是资源就这么多,难免会起争端。如果有和平的方式能解决就好了?”
“你厌恶战争?”
九曦认真道:“是。我厌恶战争,九黎族好战,你怕是不会懂。”
“我懂,我也不喜欢。”女子第一次显露出喜恶。
她伸手便有一只鸟儿落在她掌心:“一旦开战,它便不能自由自在地飞了。”
九曦看着她,想明白了什么:“你会巫术?”
女子反问:“你不是也会?”她望着跟在九曦身后的一串小动物,乖乖地站在一旁。
能说出这话,九曦断定这个姑娘巫术比他厉害。
“是不是后悔没有抓我去领赏?”不论是有熊还是九黎,部落中会巫术之人少之又少,在族中是被保护的存在。
九曦笑了:“不,你既会巫术,就不必担忧安危。再说了,我是不会对美丽的姑娘下手的。”
女子没见过这般油嘴滑舌的男人,族中也没有人敢这样与她讲话,她其实,已经很多年没这么与人聊天了,还是个陌生的男子。
两人一个站在树下,一个端坐在树上,就这么聊着天。
日暮西垂,愉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有竹哨声响起,这是有熊族人在召集大家回去。
女子也明白这哨声代表什么,清丽的脸上难掩失落:“你要回去了吗?”
“是的。”九曦低下头,也不愿意走,复抬头道,“明天我还回来打猎的。”
女子连忙道:“明天我还会来吹埙。”
少男少女相视一笑。
第二日,两人都没有食言,女子在树上遥遥就见走来了高壮的小伙,他笑着与旁边的小鹿打招呼,笑得那样灿烂,那笑容就像一粒小石子,在她平静如湖面的心中泛起阵阵波澜。
两人这次见面,并未拘泥于树上树下的这一方天地,九曦带着她去了自己的秘密基地。
九曦忐忑相邀,怕会唐突了她。女子却一口答应:“好呀。”
“那里有些远,你没有穿鞋……”
九曦话音未落,女子已经在树上站起来,脚步轻点,她的身子轻地如同羽毛般地落在另一棵树上:“走呀,还愣着做什么?”
九曦看愣了,脱口道:“你是天山上下来的神女吧。”
否则怎么会衣袂飘飘,不染凡尘。
不知是话语还是呆愣的神情逗笑了她,女子第一次弯了唇角:“天山太冷,住不了人的。”
她回答一本正经,九曦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只是面对女子这样九重天上下来的人,开口前总要斟字酌句,生怕唐突了仙人。
九曦的秘密基地是一片小型牧场,有牛羊有鱼虫,麻雀在天空中巡视,一有动静便通知里头的动物,动物们极有默契,纷纷找了掩体藏好,连小鱼儿也钻到水草里隐蔽身形。
九曦弯起指节吹了两声口哨,小动物们才敢露面。
小兔子扒开青草,小鹿在岩石后面探出耳朵,小鱼浮上来咕嘟咕嘟吐着泡泡,小松鼠勾着大尾巴从树上倒挂,一个不小心脚滑掉了下来。
九曦连忙伸手去接:“又调皮了?”
确定是九曦,众动物纷纷跑出来,围着他叫着,各种各样的叫声,却不觉得吵闹,反而无比欢喜。
女子沉醉其中,浑然不知时间。
等竹哨声起,她的笑容消失,九曦又要走了。
她拉着他的手,平生第一次有那么强烈的念头,不想让他走。
九曦很严肃地保证:“我明天还会来的。”
女子道:“我等你。”望着九曦的背影,女子心里难受,当时她不懂,后来她才知道,那种感情,叫做不舍。
九曦想着她,念着她,他觉得自己病了,问了族里的老人,才知道他这不是病,是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老人说男子表达喜欢的一种方式就是送礼,或牛羊酒肉或粗麻皮草,总之礼送的越重便是越喜欢。
九曦第一次喜欢一个姑娘,他也想把所有的好东西给她,可那些东西,他总觉得配不上那个神仙式的姑娘。
他要送,就送个不一样的。
九曦想起来曾经找到的东西,熬夜做好了一样东西。
第三天,两人再次相见,黝黑的汉子红着脸把东西递出去:“送……送你的,我看族里的妇人都用这个挽发,不过那些都没有这个好看。”
男人的掌心躺了一只发钗,手上有些小破口,是做工留下的痕迹。
女子纤长的手指覆上他的伤口:“疼吗?怎么这么不小心?”
九曦呆呆地,她指尖冰凉,他内心却火热,想着都是她碰他了,脑袋一片浆糊,忘了缩手也忘了说话。
木钗散发着阵阵香味。
“这是什么木头?”
“我无意中发现的,那附近有很多犀牛,它们喜欢这木头的香气,这木头没有名字。”
女子淡笑:“既没有名字,那便叫引犀木吧。”
九曦也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