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初夏的雨,正牵着亮眼的夜灯,往城市深处坠跌。

  巷子里有行人,有绚丽或是肃静的伞顶,水珠遮蔽着白炽灯的光,因此没那么刺目。此时,有相爱或是离别,有重逢,有一个抬眼之后的刮目相看……郑朱玉举起手中的酒,去撞贺蓝山的杯子。

  “很久没有过连续的阴雨天了。”贺蓝山感叹。

  郑朱玉今天穿红色吊带裙,她晃动着微卷的马尾,似乎带着夏日浓艳的花瓣而来,酒入口微冷,她说:“你和林秀,算是有了好结果。”

  贺蓝山点头,回应中带着敷衍。

  “怎么,不高兴么?你快要当爸爸了。”广博的社交给了郑朱玉敏锐的洞察力,她看出贺蓝山的消沉态度,并且,不止是今天。

  台上唱歌的人,拨动了一下琴弦,接着,富有鼓点的乐曲缓然铺开了,贺蓝山食指摩挲着冰冷的玻璃杯,他低下脸去,把自己埋在一片阴影当中,又叹着气,说:“没什么,就是不顺心,做音乐不顺心,一切都挺乏味的。”

  “下雨天嘛,难免伤感,可你现在至少能赚一点儿,况且林秀能养着你呀,她现在又怀孕了……”郑朱玉的指甲是深红色,她白皙饱满的手,拍了拍贺蓝山的肩膀。

  “怀孕就有意思吗?”贺蓝山忽然就抬起眼来,他望向郑朱玉,唇边忽而掠过冷笑,又凑近了,悄声说,“有点无聊。”

  郑朱玉一怔,她喝完最后一口酒,忽然说起其他话题:“我和林秀之前聊艺术,聊音乐,聊酒,可是现在她找我,谈的都是煮饭带孩子……还是敌不过生活的艰辛,忽然就现实得不得了。”

  不知道是感慨还是嘲讽,郑朱玉唇边永远一丝自信魅惑的笑,她再次伸手按住了贺蓝山的肩膀,问他;“我今天的口红怎么样?”

  “夏天最艳丽的花的颜色,比酒还热烈。”

  “会讲话,感谢。”郑朱玉站起身,她的裙子背面齐腰,露出一片雪白的脊背,肩胛骨和脊骨,在细嫩皮肤下,凹凸起伏。

  一会儿,贺蓝山收到了郑朱玉发来的消息,他往吧台张望,只看见郑朱玉的侧脸,她下颌线分明,脸蛋和下巴却饱满,眼睛明艳发亮。

  手指蹭着手机外壳,贺蓝山站起来了,他盯着那句话,忽然,表情愉悦起来,眼睛也似一潭温和的水。

  郑朱玉问的是:能不能送我回家?

  酒吧还在营业中,可郑朱玉和贺蓝山一起走了,打一把伞,在迷茫夜色里,人也十分感性,贺蓝山把外衣给郑朱玉披,他凑上去,贴着她的耳朵讲话:“你想干什么?”

  “送我回家啊。”郑朱玉抬起眼睛来,颊上细嫩的肉都在微笑。

  贺蓝山轻锁起眉来,十分果断地说:“当然不是。”

  郑朱玉,忽然就抓住了贺蓝山的手,她用宽大的外衣做遮蔽,牵引他抚摸她光裸的腰和背,然后,笑出饱满的卧蚕来,说:“我可不是孕妇。”

  自然而然做了最想做的事儿,也不必要承担过于深刻的情感责任,郑朱玉才深刻体味到贺蓝山的温柔,可大概仅仅是温柔。

  被男人从身后抱着腰,郑朱玉忽然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她不爱他,因此不怕受伤,可林秀呢。

  “别告诉林秀,”郑朱玉忽然就脱口而出,又补充,“我也不想抢你。”

  “不说,就这样,完全可以。”

  雨还在下,贺蓝山要回家去了,他洗澡,接着是穿来时的衣服,并且把头发吹干。

  郑朱玉正穿着睡衣,在身后看向镜子里的他,她表情里仍旧带着笑,而后,说:“你不是什么好人。”

  “怎么讲?”

  “嘴甜脑子溜,演出来的痴情种,然而,还是在亡妻之后选择了林秀,现在又四处觅食。”她卷发垂在肩上,浅浅地勾起唇角。

  贺蓝山笑着问:“难道你不是四处觅食?”

  “心血来潮而已,我可不是整天把心思放在这种无聊的事儿上面,跟喝酒一个道理,太痴迷不好。”

  “你,聪明得过头,我们各取所需而已,没谁更高尚,”慢慢,他终于在欲望的驱使下露出了本来面目,温和地推翻遮蔽着性情的不存在的底线,他揉了揉郑朱玉的头发,说,“改天见,我回去了。”

  空气沉静得可怕,郑朱玉并没有去送他离开,她到镜子前面去,梳理了一下头发。

  而晚一些,当贺蓝山到家的时候,林秀已经睡了,她被惊醒,温柔地上前,给了贺蓝山一个拥抱,说:“老公辛苦了。”

  家还是家,林秀在流逝的时间里变得痴迷生活和爱情,她终于把三十多年顽固的倔强封印起来了,整个人透露着温和与顺从。

  “要吃点宵夜吗?我去买。”贺蓝山紧紧揽着她的肩膀,问。

  林秀,正满心安稳,她轻轻勾着嘴角,思考了一下,说:“不想吃,我喝点儿牛奶就行了,然后就去睡。”

  贺蓝山点了点头。

  她又嘱咐:“你今晚早点睡,别熬得太晚。”

  当林秀再次入梦,并且杯子边缘的奶渍都要干涸的时候,贺蓝山仍旧在桌前写新歌,他怀揣满心的音乐人梦想。

  这算不上妄想,只是时机过于缺乏,至少在周围一些人看来,贺蓝山是天才。

  他眨了眨酸涩的眼睛,在灯下,将郑朱玉发来的上一条消息删掉了。

  陷入恋爱中,林思阳是个顽皮又大度的人,他拥有着比较普遍的性格,环境使他能够责任满怀,因此在行为上周到又贴心。

  张桦被宠被照料,像是浑身被撒了蜜糖,她内心里微小的倔强在生长,似乎变了个人。

  实际上,谁都在变。

  夏玉兰心情还算舒畅,即便不久前她对张桦还存在着莫名的偏见,可当看见两个年轻人牵手进家门,夏玉兰忽然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极其安稳的满足感。

  林思阳正坐在办公桌前面发呆。

  “林老师,是你女朋友吧,你女朋友来了。”在窗边举着水杯的康源,忽然有些兴奋地说。

  林思阳站起身来,他到窗边,往下看,见张桦正穿着制服,与其他几位民警站在运动场边缘,和一位在校的学生聊什么。

  于是,他回答:“在工作吧。”

  “你表白的?”康源露出过于夸张的八卦表情来,问道。

  林思阳说:“是啊。”

  “从一起小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哈,心里有底。”康源喝了一口水,说完,就回到自己工位上去了。

  某些事情,深刻是充满原因的,就像白路在那一晚忽然说出了内心里压抑很久的喜欢并且被拒绝,这在林思阳心里积压成一片阴郁的雾霾。

  他和白路很久没见面了,当然也没有联系。时间在与张桦确定关系后急速流逝,林思阳开始思考并执行着更多的琐事,可刚才,他忽然由康源口中“一起长大的人”想到了白路。

  心里一种苦涩无力的感觉,又像是被什么灼烧着。

  没想到张桦在结束工作之后会来办公室,她最近总是很忙,这次也不例外,因此只呆了没五分钟,林思阳把抽屉里学生赠的一条巧克力给她。

  “你又忙什么呢?”即便穿着短袖衬衫,可张桦脖子上脸上都是汗,林思阳用湿纸巾帮她擦,问道。

  两个人正站在走廊里,夏日的风输送来了灼热感,是六月下旬了,暑假快要到来。

  张桦仍旧是很利落的短发,她眨了眨眼,说:“有个学生,家里妈妈把爸爸打成了轻伤,他自己报的警。”

  “这也归你管?”

  “我什么不管?”张桦皱着眉毛,有些焦虑,她说,“只要是不知道该谁管的事儿,就都是我的事儿。”

  “哎呦呦,”林思阳低声笑着,把她汗湿的小脸扳过来,他擦着她鼻尖上一点灰尘,安慰道:“辛苦啦,闲下来带你去吃好的。”

  “行了,闲下来再说吧,我先走了。”张桦攥着巧克力,斜分的刘海露出上挑的眉尖,她告别后慌忙走了,还在跟同事讲着电话。

  林思阳是个算不上极度自我的人,一想起白路来,他忐忑又愧疚,因此下班前,他还是打了电话过去,白路声音冷冷清清,说:“我不在,在国外有个秀。”

  “希望你不要觉得有隔阂,我们会一直是朋友的。”林思阳低下脸去,盯着一张废旧的成绩表单。

  白路安静了几秒,说:“我那天太不好受了,所以没有讲清楚,我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而已,你是我回来之后唯一的念想——”

  “生活不仅仅有这些所谓的喜欢。”

  “我还不如去死。”

  蓦地,空气安静下去,林思阳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恐怖的黑洞中,他心脏开始揪成一团,他自责,于是在白路挂电话之后,攥住了自己的头发。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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