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千晓声下这个决定, 并非一时意气, 心血来潮, 而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她从前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什么规划, 一向是走一步算一步, 考不上大学就回去帮父母打理散打馆。

  难得在遇见秦七韶之后,有了一点想陪他奋发图强向上的目标,那也是只是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 相当的虚无缥缈。

  她这一生活了十八年,似乎都是在为别人而活。

  现在, 也终于有了一点,想要为自己做的事情。

  秦七韶似乎是在写作业,千晓声听见他那笔头一顿, 接着非常轻地笑了一声,“挺好的,但为什么呢?”

  千晓声趴在窗边,伸出手,去触碰温柔的轻风。

  “不为什么, 我就是想当。”

  “想教学生,想陪伴他们, 想体察他们的细微情绪, 做哪怕一点点的改变就好。”

  至于教哪个年级,教哪个学科都无所谓。

  她只是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拯救哪怕一个挣扎在欺凌下的孩子,洗涤哪怕一个坠入深渊的罪灵。

  秦七韶敛眸, 结合前段时间千识器的事情,心里已经明了大半。

  千晓声一直都是这样的。

  她扎根于污泥之处,却荡涤出最干净澄澈的灵魂,用自己最温柔的爱意去关照每一个人。

  没有比她更适合去当一个教师的人了。

  她一定能把自己的善意播种给每一个学生。

  和秦七韶聊完之后,千晓声挂了电话。

  她手臂上的伤已经好了大半,纱布正在风中轻晃。

  她眯起眼,仿佛看到了什么。

  温柔的,自由的,正无拘无束地随风生长着。

  —

  虽然秦七韶曾经嘱咐千晓声最好在家休养两天再去学校,但是千晓声自己觉得伤的是左手,既不影响写又不影响走的,为什么不能上学?

  抱着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去医院的精神,千晓声隔天就毅然决然地返校了。

  只是没想到,她一回到学校,迎接她的仪仗队的架势差点把她吓了个半死。

  不说别的,她桌上的慰问礼物,都堆成一座山了。

  像霍听云,常尔岚这种忠诚迷妹见她平安回来直接扑到她怀里痛哭流涕一番就不提了,连一向的死对头喻建安都痛哭流涕来给她献花叫她爸爸,弄得她险些以为这小混蛋被别人给魂穿了。

  她一问才知道多亏廖雨诗这张嘴。

  她只让她帮忙传个隔壁初中有学生险些被同校学生杀死的传闻,结果她不仅夸张渲染了这个传闻,顺便还给这出故事里增加了一个正面人物,即一位看见附属初中学生受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力战混混的女英雄。

  这个正面人物的原型,自然就是千晓声。

  在隔壁差点被人捅死的悲惨经历竟然被鼓吹成了见义勇为,身先士卒,以一挡百,最终逆袭险胜的奇迹,堪称林海八中的荣耀。

  据说,她浑身带血,抱着受伤的学生,走出树林的那一刻,下了很久的雨,突然停了。

  而她背后,横尸遍野。

  正可谓一将功成万骨枯。

  而故事主人公千晓声在听完廖雨诗绘声绘色地给她说完这个夸张八百倍的版本后,对此评价:“……你吃错药了?”

  廖雨诗振振有词:“你不懂,现在编故事讲究有跌宕起伏,要有戏剧性才好看。要不夸张一点,能引发全民吃瓜狂潮吗。”

  千晓声简直哭笑不得。

  她本以为这种和上古神话一样扯淡的无稽传言在学生之间传传也就算了,没想到今天上完课,语文老师还特地关照了一句,“晓声,我听说你在见义勇为的时候受伤了。”

  千晓声:“……”

  语文老师脾气好,笑眯眯的:“要好好注意休息。”

  下课,千晓声捂住耳朵趴在桌子上,无力地哼哼两声:“行吧。”

  她语气里听着十分绝望,“我的英勇事迹估计会成为林海八中十大传言之一,然后被永久地钉在耻辱柱之上。”

  廖雨诗不紧不慢地纠正她:“什么耻辱柱,明明是刻在八中英雄纪念碑上。”

  “不是,千姐,这事吧还得怪你,谁让你这么早回校的。”

  她分析得头头是道,“现在正是八卦传播最鼎盛的时期,要是你再晚个两三天来上学,等八卦传言扩散的差不多,大家吃厌这个瓜了,又有新的八卦顶上来,自然就没有人在意你了。”

  “你不是有正当理由可以休假吗,回来干嘛?”

  千晓声举起手中的书:“为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她在接下来的这几天把日程排的又挤又满,除了关注千识器那件事的后续,就是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想要在二模拿个好一点的分数。

  “我得证明给他看,他当时没有放弃教我,是对的。”

  —

  一般来说,通常二模相较于一模,难度系数要更大一点。

  但千晓声自己考完,觉得难度还行,大部分题秦七韶都给她做过类似的题型,这次考完的感觉相当不错。

  二模结束过后,恰逢专科自主招生面试也基本尘埃落定,不想认真考只想混日子的也干脆趁机收拾东西回家,只待六月再回来参加一次高考就算完。

  人既走得七七八八,学校终于能腾出手来,把空闲的班级清一清,并一并,省得一个班只剩下十个不到的人的尴尬局面。

  二模成绩还在区里没批回来,学校已经把重新划好的班级分好。

  “一班到三班并一起,四班到六班并一起,七班到九班并一起,最后十班到十四班并在一起。”

  十班班主任宣布完消息,合上册子,“没什么意见的话,中午其他班同学就会搬过来,大家自行调整一下位置。”

  “?”

  趴在桌子上背英语单词的千晓声突然直起身,稍稍眯了一下眼,“我刚刚是听到了几班?”

  廖雨诗挑了下眉,表情很意味深长,“你没听错,十四班。”

  “恭喜你,能够公费恋爱了。”

  她看了看自己,预感到自己即将要变成一个功率八百瓦的电灯包,非常自觉道,“我要把你同桌的这个位置让给秦同学吗?”

  “不用吧,我觉得他一直都是习惯单人单座的,应该不需要我……当他同桌。”

  千晓声撑着半边脸,重新趴下去一点,“而且两个异性坐一块也太打眼了,这是生怕学校不知道我们俩在……”

  她低了点声,“早恋啊。”

  以她对秦七韶的了解,他一向喜欢低调,绝对不会做这么引人注目的事情。

  班主任在台上又补充了一点,千晓声在心里嘀咕个没完,十班和十三班并在一块还算正常,毕竟连任课老师都一致,三个班进度基本持平,但十四班一向是不被学校划分在平行班内的特殊群体,怎么也跟着一起分了。

  班主任刚交代完所有的事情,下课铃像掐着点似的响起,她笑了一声,挥挥手,“吃饭去吧。”

  千晓声把单词本揣口袋里,就听见有人敲敲窗,趴窗边看着她,“千姐,吃饭去吗?”

  是霍听云。

  这几天霍听云在她身边跑得十分殷勤,每逢下课就过来端茶倒水伺候着,午休时间也不落下,大家都以为霍大小姐换了口味,不钓男生改钓女孩了。

  问起她原因,她眼神亮晶晶地说,“千姐,我听说你只身入贼窝,以一挑百的故事了,你也太帅了一点吧。”

  她左看右看,又好奇道,“就是我听说你全身上下都受伤了,送到医院的时候差点昏迷,这怎么只包了一只手啊……”

  千晓声:“……”

  千晓声在心里无奈叹口气,瞥了一眼身边的罪魁祸首:“雨诗,走吗?”

  廖雨诗摇头:“不了不了,我今天带了便当,不去食堂了。”

  “行。”

  千晓声顺口问了句,“你想要什么喝的,一会儿我给你带回来。”

  “学校的鲜榨果汁吧。”

  但等千晓声吃完饭,拿着两杯芒果汁回来正准备给廖雨诗的时候,却发现她座位旁边,换了一个人。

  换了一个男的。

  还十分眼熟。

  千晓声站在教室后门,盯着那个后脑勺看了半天,心里一时无比震撼。

  这不是秦七韶吗?

  她懵了一会儿神,晃了一圈教室,发现教室内桌椅都被挪过,来了很多她不认识的人。

  看来是十一班到十四班的人过来了。

  班主任之前说了,座位可以自己安排,所以秦七韶非常理所当然地选了她旁边的座位。

  可是,可是。

  他还真的敢啊!

  这和在他们俩头顶举了一块横幅上面大写着今天我们恋爱了有什么区别啊?

  千晓声在原地愣了至少五分钟,都没消化掉那个人是秦七韶的事实。

  她咽了一口口水,小碎步跑过去,拿着两杯芒果汁,在他面前晃了晃。

  秦七韶抬眼,对上千晓声亮晶晶的眼睛,和嘴边压都压不下的笑意。

  千晓声用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他,“你怎么坐到这儿来了。”

  秦七韶歪了下头,也跟着非常淡地笑了一下。

  “来监督你学习。”

  他视线下移,瞥了一眼千晓声手里的两杯芒果汁,片刻后抬起眼,平静地问,“你给谁买的?”

  被迫迁移去他们前面座位的廖雨诗一直竖着耳朵偷听两人对话,此时突然感到周围气温下降了两个度,顿时冷汗直流。

  幸而千晓声反应得够快,眨眨眼睛,递过去一杯,带着点讨好的意味道:“当然是给你买的,我还能给谁买。”

  “谢谢。”

  秦七韶没接,似笑非笑,“但是你可能不知道,我芒果过敏。”

  千晓声:“……”

  作者有话要说:  千晓声:糟糕,翻车了!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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