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

  “婊|子。”

  这是何赞歌从自己的父亲那儿学到的第一句话。

  幼年时的何赞歌对父亲的记忆并不深刻。孩子非常需要睡眠,何赞歌一天睡十个小时是家常便饭,而他的父亲似乎因为忙碌的工作,常常是十天半个月都无法和孩子相见。

  何文龙似乎也完全不想念孩子,不想念妻子。在何赞歌的记忆中,除了需要把妻子儿子带出去和别人见面的场合,何家一家三口在家中独处的时候,何文龙要么就不说话、不和妻儿相处,要么就是管妻子叫做“婊|子”,管儿子叫做“野种”。

  野种的全称,是“那个道貌岸然的东西搞出来的野种”。

  何赞歌还是个孩子,当然不会知道“道貌岸然”这个复杂的成语是什么意思,小时候的他也并不觉得这些称呼有什么异常。爸爸一贯冷漠,说出这些字句的时候只不过是更加让人畏惧而已,妈妈听到这些话也并没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但是在何赞歌好奇问妈妈那些称呼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妈妈只说了句“这些话是不能对外人说的”。

  幼小的何赞歌,就以为这是家庭成员之间,带有亲昵意味的,让人害羞的,爱称。

  虽然他没感觉出来父亲在用这些词称呼自己和妈妈的时候,所谓的爱表现在哪里了。

  不过何赞歌也没觉得父亲冷漠的态度多么突兀就是了,因为事实上母亲的态度也没有热情到哪儿去。母亲是个很安静的人,平时也很少笑,在何赞歌做错事的时候她并不会加以太多的管束,对孩子的教育似乎仅限于一些最低限度的要求。

  基本上是放养的教育模式,无论是何文龙还是牧云,他们都不怎么管他们唯一的儿子。父亲长时间不在家,据说是“工作很忙”,他的热情大概也就是投入到工作之中了。而母亲并不工作,她的工作似乎是操持家务、抚养孩子,在她对何赞歌进行着放养式教育的生活中,何赞歌也并不清楚自己的母亲把热情都投入在什么上面了。

  可能还是清楚的。安静、不爱笑、不爱说话的母亲只有其他人到家里来做客的时候才会露出比较多的笑容,而这之中,最能让母亲变得生动可爱的,就是“干妈”。

  何赞歌知道她的名字叫做简洁,她的儿子……很得母亲的喜爱。

  两位母亲都很喜欢他。干妈和儿子过来做客的时候,母亲会做平时不做的菜色,露出平时没有的笑容,和平时不太一样地积极教育自己。幼年的何赞歌偶尔会觉得很麻烦,干妈和儿子过来做客的时候,自己是遭受比平常严格一倍以上的管教,常常让他不知所措。

  但是干妈的儿子,那个小哥哥,很喜欢自己,如果自己被管教、被责骂了,小哥哥好像还会更加疼爱自己。这么一来,何赞歌也就不觉得有多麻烦了。

  还挺愉快的。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至少在何赞歌的记忆里,他对这些记忆的印象都十分模糊,他早就不记得干妈和小哥哥的长相了,那些绚丽多姿的往事都发生在他懂事之前。从他记事开始,生活里就没有干妈和小哥哥的踪影了,那个叫简洁的女人和他的儿子,两个生动有趣的人就像是冬日的早晨从鼻端呼出的白气,还未成型就悲惨地消散在令人僵硬的寒冷中了。

  何赞歌是在上幼儿园之后开始渐渐触摸到了,那盘踞何家光彩照人的外表之下的阴影中的本质。父母将幸福家庭的外表展示在人前,把化了脓的家庭关系藏在阴影之中,慢慢的,家里似乎变成了阳光再也照不进来的地方,到处都是腐烂的味道。

  这腐烂的味道,是伴随着“魏海华”、“魏家”这些关键词一同扎根在何赞歌心里的。何赞歌并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明白父亲口中的“道貌岸然的东西”指的就是那个叫魏海华的男人的,也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意识到简洁就是魏海华的妻子、那个小哥哥就是魏海华的儿子的,总之几乎从何赞歌记事以来,他的脑子里就深深地扎根下了一种印象:

  魏家,魏海华、简洁、魏峦,就是自己被父亲骂作“婊|子生的野种”的不幸人生的缘由。

  幼年的何赞歌,一直活在这样麻木的不幸当中。父亲的厌恶,母亲的漠视,光鲜亮丽的家庭外表,腐朽灰败的家庭内部,构成了何赞歌的童年。他的眼睛看不到色彩,他的舌尖尝不到酸甜,他的身体碰不到温暖,他的大脑感知不到爱。麻木的人生给了何赞歌一双幽深而空洞的眼睛,一对不知痛感的拳头,一条不值得珍惜的性命。

  他从来没觉得人生是有意思的,只有疼痛能让他找到活着的实感。那时的何赞歌最痛恨自己的就是明明知道哭是世界上最没有意义的事,却仍然无法自控地在被父亲打骂之后感到胃部灼烧成一团的难过,继而流下毫无用处的生理盐水。

  无聊的人才会有无聊的人生。就像自己这样。

  而有趣的人,会爱的人,才会拥有多姿多彩的人生,并且给别人带去爱。

  第一个告诉何赞歌“哭有用”的人,就是魏峦。

  对于何家来说“魏家”就像是一个奇怪的诅咒,明明在家里是禁语,连提都不会公开提起,但每个人都对魏家的状况心知肚明。尽管以后那之后再也没见过魏家的任何一个人,何赞歌还是知道他们家所有人的长相、年龄、现状等等等等。毕竟还是孩子,何赞歌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对魏家人究竟抱有什么样的心态,直到他见到了魏峦本人。

  那次在游戏厅外面第一次见到魏峦的时候,何赞歌感觉自己一下子被什么东西点燃了。在以前的人生中,强烈的麻木感让他感受不到自己对自己不幸的人生怀有那么强烈的厌恶,是魏峦让他感受到了。

  是魏峦让他爆发了。

  他感觉自己从来没有打架打那么凶过,虽然从以前开始何赞歌打架就很不要命,但那一次何赞歌像是突然被激发出了性格里最凶暴的一面,那种过激的狠,就像是打定主意要拿了对方性命一样。

  我的人生已经这样了,现在我要你把你的人生也赔给我。

  那时候的何赞歌还不知道什么叫中二,长大之后回忆起来才发现自己真是中二得不行。好在小孩子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心里想着要毁天灭地,其实也就只能给对手留下丁点大的伤口。明明发泄出了那么剧烈的情绪,却换不来想要的结果,人生第一次,何赞歌感觉到了原来自己是那么没用和无力。

  他拖着一身脏污破烂的狼狈回到了家,意外地遇上了许久不见的父亲。

  何文龙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一次,一回家就看见了在外面滚得像一块破抹布的“儿子”。他向来好面子,把孩子拖进房里、随手抡起一根高尔夫球杆就狠狠揍了一顿,直到把球杆打断才停下手,气还没发完的何文龙扔了断掉的球杆,又冲过去把事不关己般坐在餐厅的牧云反手一巴掌抽倒在地。

  “我在外面拼命赚钱,你就养出这么个垃圾一样的野种来?!”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父亲打母亲的样子,被打得伏倒在地上的母亲捂着脸,抬起头来看着父亲的样子深深印在了何赞歌的脑子里。

  长大之后,看着镜子里自己倒影的时候,何赞歌才意识到自己和母亲真的很像。母亲那幽深而空洞的眼神,原来从那么小的时候开始,就已经遗传在了自己身上。

  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悲哀和绝望突然席卷了麻木的孩子,他拖着遍体鳞伤的身子,又抹布一样地跑出了家门。

  干脆死在外面好了。

  然后他就遇到了魏峦。那个因为他的伤、他的眼泪而慌乱地跑去买这买那、笨手笨脚地为自己处理伤口的孩子。

  那一瞬间,何赞歌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他明明早就不应该有记忆的,幼儿时候的事。奶声奶气的小哥哥用发亮的眼睛看着自己,自己话还说不利索,咿咿呀呀的,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小哥哥就开心地笑着叭叽叭叽地在自己脸上亲来亲去。

  暖暖的、软软的、香香的

  是幸福的味道

  原来他也曾经体会到过

  书上说什么来着?“我曾拥抱万丈阳光,又怎甘栖身于深渊黑暗!”

  他见过魏峦,眼里就再也没有过其他任何人。

  ***

  ***

  ***

  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母亲又怀孕了。

  他们已经搬到这座城市许多年,何赞歌也早已改口管这个已经微微长出啤酒肚的男人叫爸爸了。范天佑是个脾气很好的男人,虽然很多时候显得有些迂腐,性格也很一根筋转不过弯来,年纪也比牧云小两岁,长相没有魏海华和何文龙那样英俊,但是他对牧云很好,既没有嫌弃她是带着个孩子的二婚,对何赞歌也很是和善。

  当然,离“视若己出”还差得很远。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们总是想和女人留下自己的血脉,似乎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捍卫自己对这个女人的所有权。

  所以在牧云终于决定对范天佑敞开一切、好好陪着他度过下半生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怀上一个范天佑的孩子。这让范天佑欣喜若狂。

  女人是多么了解男人啊。

  母亲是多么了解儿子啊。

  牧云从一开始就知道,无论是何家还是范家,无论是姓何还是姓范,都不是她儿子的容身之地。

  她儿子对此也不屑一顾。

  所以怀孕生子的事,她压根儿就没问过何赞歌,当然,何赞歌也是真的不在乎。十七岁的他在颠簸而诡异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过分的早熟已经让他完全明白了自己的生长环境,完全明白了自己的存在不被生父所信任,也不被生母所爱的事实。牧云对他一贯淡漠的态度源于对他父亲的恨,和对她自己无力左右自己人生的不甘,年轻时的牧云温婉但也骄傲,当她明白了自己的人生将被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栓死在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身上,年轻的女人难以自控地开始恨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对此麻木了,何赞歌并不怎么恨他死去了的父亲,和不爱自己的母亲。年轻的何赞歌懂得什么是骄傲,也懂得骄傲的代价,他的恨诞生得太早太浓烈,就像是味蕾长时间浸泡在黄连中,已经分不出什么是苦涩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对那唯一的甘甜如此疯狂。

  这时候的何赞歌本来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分给怀孕的母亲,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高考上,而且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他知道魏峦在哪儿,也知道现在的魏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那种默不作声的疯狂和执着似乎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何赞歌只需要一直奔跑在这条疯狂的路上。

  高考结束的时候,范天佑和牧云的孩子已经出生了,也是个男孩,生出来的时候将近七斤重,还好牧云是剖腹产,不然要受大苦头了。饶是如此,何赞歌高考结束的时候牧云还没有从生产中缓过来,脸色很是憔悴。

  看到何赞歌估的分、填的志愿之后,牧云的脸色似乎褪去了憔悴、显出一丝光亮,只是那光亮显得颇为难以捉摸。

  她用一双眼白有些泛黄、瞳仁却格外黑亮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大儿子,殷红水润的唇一张一合。

  “你就不害怕,你们是亲兄弟吗?”她轻声问。

  “何文龙骂了我那么多年的婊|子,你就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到底是不是婊|子生下来的野种?”

  带着那丝难以捉摸的光亮,牧云这样问何赞歌。未成年的少年常年幽暗的表情终于被震惊所打破了,他震惊于牧云已经已经知道了自己对魏峦近乎病态的感情,但对于牧云问出来的这个问题,却没什么好震惊的。

  在缓过了那一阵的震惊之后,何赞歌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然后摘下眼镜来,慢慢地用衣摆擦拭着。

  “不是有没有怀疑过,是怀疑了也没什么用。”

  “因为我不在乎。”

  他重新戴上眼镜,平静地看着母亲仍有些苍白的脸。

  “就算我和他真的是兄弟,那又怎么样呢?男人和男人又生不出孩子来,既然如此,那我爱他就是爱他,就这么简单。”

  面貌相像的母亲和儿子缄默地对视着,长时间的不发一言,直到母亲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果然如此”的笑容。

  “人家说儿子像妈,说的真对啊……你真是像我。”

  “那么多人都说我铁石心肠,自己的丈夫死了,眼泪都不流一滴,拍拍屁股就走了。呵……”牧云耸了耸肩,没有笑意地笑了一声。

  “是啊,我的确是铁石心肠,你也和我一样。”她看着自己的儿子,对他露出了称得上是灿烂的笑容。

  “我们的心就像石头和钢铁一样,永远都不会变。”

  ***

  ***

  ***

  这几乎是何赞歌对牧云最后的记忆了。伴随着财大的录取通知书一同递到何赞歌手上的,还有财大旁边那套房子的房本和钥匙。牧云似乎相当笃定何赞歌一定能顺利考进财大,也笃定他一定会需要这套房子,即使不需要,她也会把这套房子和留下的一些财产交到何赞歌手上,因为何赞歌已经是她留在国内唯一的牵挂了。

  何赞歌开学的同一天,牧云跟着范天佑、带着他们刚出生不久的孩子,离开了中国,定居澳洲。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我度过了非常痛苦的一周。

  痛经、肠胃炎、呕吐、药物过敏、荨麻疹、发烧,这一周我全部过了一轮。周日停更的时候我就觉得身体状况不太好,想休两天,没想到这个“不好”竟然不好到这种程度。

  昨天刚刚退烧,所以我又回来了…………

  蠢峦和歌儿保佑一下我吧,我肯定给你们HE,保佑一下我好不好?么么哒!

第 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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