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古君然钢琴十级
小孩跟着花篱蹦蹦跳跳的样子,逗得大家开怀大笑。
《小了白了兔》全文都是对白,花篱选择唱这首歌,怎么也不会因为唱功不行而出糗。
而且这首歌通俗大众,与之前金笙等人演奏的高雅音乐完全相反。
谁也不会无聊到,把花篱唱的一首儿歌拿去和前辈们的高级音乐作对比,也可以就此断了某些营销号想借此搞事情的后路。
除了花篱的儿歌,更□□的是花篱的帽子。
兔耳朵的帽子真的可以竖起来,简直萌翻了!花篱一唱完,一群小朋友就涌过来摸花篱的帽子,花篱贴心的蹲下来,方便小孩子们摸兔耳朵。
古君然微醉,如丹青水墨勾画的眸子微阖。男人枕在风雨亭里的长桌上,目光定定的看着花篱,好似因为醉了,平时冷漠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温度。
蹲在摄像机前面的徐珂,看向全程在人群里,当捧场观众的欧阳帆:
“不知道今晚有没有荣幸,听到欧阳老师拉一段小提琴?”
坐在小凳子上的欧阳帆,完全没有大师架子,穿着便宜夹克的样子,也实在淳朴。徐珂如果不说,都没人看出来,这个人也是节目里的明星。
欧阳帆没回答徐珂,反而好像突然想到什么,一拍大腿:
“你们还不知道平时沉默寡言的古导演,会弹钢琴吧?”
欧阳帆边说边看向古君然。
花篱想到古君然出生不低,高门大户里成长的小孩,肯定会学几样拿得出手的乐器,丝毫没有惊讶。
花篱不惊讶,不代表别人不惊讶,特别是这里的村民。
对有钱人了解甚少的村民,诧异的想,平时连笑也不笑,只会拍黑白片的古导,竟然也会弹钢琴?
欧阳帆接着夸自己大外孙:
“你们别以为古君然只会导戏,君然当年可是十四岁就被伊斯曼音乐学院和柯蒂斯音乐学院,两所世界顶尖音乐学院,同时录取,但没想到这臭小子都没去,后来选择了去剑桥学建筑。”
欧阳帆现在想起来都痛心疾首,宛若痛失了得意门生。
花篱觉得好厉害……
被世界顶尖的两所音乐学院同时录取,然后去了剑桥大学学建筑,毕业之后当了导演。
这人生履历,简直跟古君然本人一样奇葩。
古君然已经十几年没碰过钢琴了,醉眼朦胧的看着花篱。
片刻,男人也没拒绝,站起身,走到院子旁边,专门为司徒昀婚礼准备的电子琴前。
因为这里没有钢琴,所以只能用电子琴将就。
听了欧阳帆那番说辞,在场之人对古君然弹琴,都提起了百分之两百的兴趣,人人睁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渴望看见欧阳帆嘴里的古君然,到底是个什么神仙。
古君然修长的手指爱怜的抚了抚琴键,轻柔的触摸,恍若指尖抚上的不是电子琴,而是属于某位名家的,价值连城的钢琴。
接着,古君然熟练的把双手搭在琴键上。
灯光下,男人的十指,十分修长且白皙。
花篱一时间竟看愣住了。
她怎么之前没发现?古君然这双手好像天生就适合弹钢琴。
接着,一串跳跃流畅的音符,从男人玉白圆润的指尖演奏出来。
听出来这是什么曲,花篱双颊渐渐变红。
因为观众对古君然弹的这首曲子太熟悉了,所以当第一串琴音从男人指间蹦出来,小孩子就跟着琴音在水泥地上手舞足蹈。
除了蹦,还边蹦边唱。
男人指下的琴音节奏越来越快。
花篱脸红,古君然竟然弹的是她刚刚唱的《小了白了兔》!
可是刚刚花篱是清唱,古君然是什么时候拿到这首歌的曲谱的?
或许是古君然之前听过,或许是古君然刚刚从别人手里拿到的,花篱不得而知。
司徒昀和金笙双双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古君然会弹这首歌。
在他们看来,用一双天生弹钢琴的手来弹抖音神曲,简直是自甘堕落!
有才华的人大多自傲,就比如司徒昀,平时都是弹《广陵散》之类,如果某个人要求司徒昀弹《沙漠骆驼》,那司徒昀肯定会觉得这个人是在侮辱他。
而古君然,竟然自己弹了这种糟糕的曲子。
司徒昀的眉头越蹙越深。
对于一个有原则的音乐家,这种事太难忍受了。
金笙倒看得开,走到花篱身边,对女孩悄悄说:“古老师在逗你开心。”
女孩愣了一下,看向古君然,正好古君然也朝女孩看了过来。
不想和古君然视线再一次相撞,花篱赶紧转过头。
*
篝火晚会结束,金笙被司徒昀早早带回房间。
凌晨一点,司徒昀的力气还没用完,金笙被折腾得厉害,不自觉用手推了司徒昀一把。
司徒昀知道女人累了,便不再动作,翻了个身,把女人搂在怀里,闭目养神。
突然想起什么,司徒昀犹豫片刻,还是问了出来:“今天你怎么没戴我送你的耳环?”
金笙悠悠睁开眼,眼睛里还带着云雨之后的恍惚,但视线却很清明:“太重了,戴着它,我的耳朵很疼。”
“唔。”司徒昀应了一声,“睡吧,不吵你了。”
金笙听话的闭眼睡了。
过了一会儿,司徒昀又说:“以后我给你买戴着舒服的。”
金笙没说话,眼睛闭着,好像睡着了。
但司徒昀知道女人还没睡着。
“上次我让你给妈买的项链,你买了吗?”
金笙懒懒睁眼:“买了,被她扔出来了。”
司徒昀眼神黯淡了一下,但也没发脾气,小声问:
“这次又是因为什么?”
显然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
“说我买的项链是地摊上捡的,送你家保姆都送不出手。”
司徒昀食指轻轻磨着女人手臂,没带任何欲望,反而有些小心翼翼。
可是女人手上刺眼的伤痕,男人却像根本看不见。
“我不是叫你送好一点的吗?”
金笙翻身看着司徒昀的眼睛:“那条项链标价六百万,还不够好?”
司徒昀一愣:“可能是我妈不知道价格。”
哪里是你妈妈不知道价钱,分明就是你妈妈不喜欢我。
金笙这么想着。
看着如此懦弱的司徒昀,金笙眼睛里难掩鄙夷,怕男人看见,又把身子翻了回去,背对男人。
知道女人生气了,司徒昀赶紧换了个话题,想讨女人开心:
“今天的婚礼你还满意吗?”
金笙被窝里的手捏紧成拳。
金笙嫁给司徒昀三年,因为一直得不到司徒家的承认,所以就算私自领了证,也没资格办婚礼,今天金笙梦寐以求的婚礼终于来了,但她心里,却没有预料中的高兴。
司徒昀还在说着情话讨好女人:“婚礼上你说的誓词,我可都记在心里了,你以后可不能再跟我提离婚。”
司徒昀话刚落,金笙就起身穿衣。
司徒昀诧异:“这么晚了,你去哪里?”
金笙已经穿好衣服,踩了拖鞋下床:“有点感冒,拿点药吃。”
“嗯。”
司徒昀应了一下,丝毫没怀疑。
金笙没开灯,在行李箱里摸索了到一盒毓婷,扣出一片,端起桌子上的水,咽下去。
司徒昀还在等女人上床,金笙却已经开门出了屋:
“我去走走,你先睡吧。”
说完,不等司徒昀回话,金笙已经出去把门带上。
房间里黑漆漆静悄悄的,司徒昀仰躺在床上,看着木制的天花板发呆。
金笙简单裹了件长风衣,趿了双棉拖鞋走到后院,看见葡萄架下有个人影,看清楚是谁,不自觉笑着走了过去。
花篱身上裹着大羊毛披肩,手里抱了个热水袋,正冷得腿脚打颤,看见金笙走过来吓了一跳。
金笙好似很喜欢花篱,每次看见花篱,淡然的脸上都不自觉浅笑。
花篱赶紧站直,装作一点也不冷的样子笑着和金笙打招呼:
“金笙姐,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金笙从小到大只知道闷头练琴,再加上原生家庭生活富足,父母恩爱,所以不怎么通达人情世故。
所以金笙完全没看出来,花篱大半夜为什么站在这里不回房间,只是笑着答:“睡不着,出来走走。”
花篱笑:“我也睡不着,出来走走。”
其实她是怕回房间早了,听到了不该听到的动静会尴尬。
所以此刻花篱看见金笙出来外面,才会这么诧异。
二人靠在葡萄架上说话,金笙突然问:“小篱,你和古老师是真的吗?”
花篱微愣,想了想才答:“我俩现在还没有正式在一起。”
至于以后,不好说。
金笙点头,仰头看着天上挂着的圆月与星辰,突然感慨:“古老师很好,又好看又有才华,就是脾气怪了点,但只要他疼你,性格方面也不算缺点。”
花篱低头揣摩,金笙今天怎么会跟自己说这些?
只听金笙又继续说:“只是古家,不好。”
没等花篱说话,金笙就想到了自己。
这里没有摄像头,导演组也都休息了。
或许是金笙多年的隐忍十分想得到一个宣泄,也或许是不想看见花篱走自己的老路,金笙不该对花篱说的话,没忍住说了几句:
“小篱,别在古君然身上浪费时间,他不适合你。”
花篱微愣。
不等花篱回答,金笙自顾自继续说着: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门不当户不对的结合,对于家庭弱势的一方,注定要受磋磨。”
“你能想象,我在司徒家的地位,还比不上小姑养的一条狗吗?”
花篱微讶。
原来世人眼里的神仙眷侣并非幸福,花篱从最初的诧异中醒过来,选择安静的做一个倾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