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乡下的生活节奏很慢, 尤其是靠近山里。
做完检查决定保守治疗的第三天,方胥带着陆忱坐上了当天最早去小山村的那一趟大巴。
下了大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已经十点钟, 暑气已经慢慢上来了, 走在树荫多的小路上,光线也不是太亮。
方胥一下车就看见吴叔在村口等着, 换了一身极干净的衣服,身边还停了一辆有些年头的三轮货车。
可能是天气热的原因,他后背的衣服湿了一大片,方胥很不忍心,“吴叔, 这么热的天我们自己过去就可以了,你怎么还在这等着,万一中暑了怎么办……”
“没有, 我也是刚拉完一批货,想着你们要来,就在这等等。”吴叔抹了把脸上的汗,又把手放在裤边上小心翼翼的擦了擦,问:“这个就是陆先生吧?”
他好像不知该怎么打招呼, 正在犹豫要不要像个城里人一样和对方握个手,就看见对方已经不动声色的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方胥, 腾出双手不着痕迹的往前了一步。
吴叔下意识就把右手伸出去, 完全是不受控制的,被他肢体动作所影响, 如同受到某种暗示一样。然后就看见那个年轻的男人善意而尊敬的微微弯腰,两只手并拢和他握了一下。
标准的,近乎教科书般的晚辈礼仪,他脸上表情温和,语气谦恭的答了一句,“是,我是陆忱,小胥的先生。”
“噢,我知道,小胥和我说过了。”吴叔有点受宠若惊,仅凭仪态和风度也判断得出这不是个普通身份的年轻人,犹豫的接过那些大大小小有些分量的礼物盒子,他有点不好意思,“来就来呗,咋还带这么多东西,不嫌累的慌?”
方胥笑了笑,弯唇露出了八颗牙齿,“这是一定要的,我先生的心意。”
吴叔压低了声音,表情有些窘,“还好,你叔我差一点就找人给你介绍对象了……你这先生看着挺不错的,复合了就好,复合了就好……”念叨了几句,又觉得现在讨论这个话题显然不合适,移开话锋,“快中午了,日头毒,咱先回去吧?”
方胥听话的点头,轻松的一个侧翻就上了三轮,瞧见了车厢里整整齐齐摆着的两个板凳。
车里很干净,一点拉货的痕迹都没有,显然吴叔一早就在这里等着了,方胥的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回头正要拉陆忱上来,方胥发现他从地上捡起了一个像是零件之类的东西。他攥着它,目光却在看吴叔佝偻的背影,沉默了几秒,他站起身道歉,低着头,像做错了什么事,“对不起。”
吴叔回头,看见他的样子立马跑过来,然后拿起零件看了眼,恍然,“这个啊,这个以前就坏了,车后门上一共有两个车把手的,掉一个不碍事,反正这车也有些年头了。”
方胥看了眼他的表情,一下子明白他在为什么事情道歉。
根本就不是因为这个。
这只是他碰巧找到的一个可以道歉的借口。
回去的路有些颠簸,沿途都是蝉鸣,果树,和大片的麦田。
人并不多,很让人觉得宁静。
吴叔坐在驾驶舱里自言自语,发动机的声音盖住了一部分他说话的内容,“以前啊,我们全家都靠这辆车吃饭,你们别看它现在老了,跑不动了,以前可是我们家的功臣,再破也舍不得把它换掉——”
方胥感慨的应了几句,之后就靠在陆忱的肩上,视线模糊的看天边的那几朵云,悄悄的说:“吴叔知道不是你的错,他不会怪你的。”
他弯唇笑了一下,“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方胥点头,“吴叔其实心里什么都清楚。”
他摇头,没有说话。
方胥轻轻握住他的手,“他知道你是个好人。”
到家之后,一只小狗从院子里飞奔出来接他们。
陆忱一眼就认了出来,脚步微缓,歪着头看它。
那只狗也似有所感的刹住,停在原地打量他。
方胥解释:“这是之前过年的时候你送我那只,我送给我队长了,后来……吴叔把它接了回来,像孩子一样照顾,它可听话了。”
小狗绕着他一圈一圈的转,汪汪叫。
陆忱摇头,目光温柔,“不行。”
小狗摇了摇尾巴,他微微半倾下身子,还是摇头,“我不能抱你。”
方胥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脑袋,小狗立刻朝她怀里钻过去,还没碰到她,陆忱已经攥着方胥的后衣领把她提了起来,弯唇,“她也不能。”
方胥一愣,“为什么?”
他垂着眼眸淡淡解释,“你抱了它,我就不能抱你了。”
方胥下意识就退了两步,和狗保持了距离。
小狗可怜的嗷呜了一声,被吴叔唤进了屋里。
男人轻笑出声。
方胥看了陆忱一眼,风一样跑去院子的水龙头下洗了手。
午饭时间,方胥从锅里盛出最后一盘菜端上桌时,桌前的两人已经聊了很久的话。
陆忱早就简明扼要的说了来意,吴叔并不怎么同意。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人总要落叶归根的。
吴叔并不想去城里。
不光是因为不想连累别人,更重要的是这里才是他的家。
方胥着急起来,“可是这里是要拆迁的啊,不是说要建游客中心?”
吴叔点点头,“是啊,到时候拆迁款下来我就在这附近开个农家乐,也挺好的。”
方胥抚额,“吴叔,您自己连自己的肚子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客人的肚子啊。”
乡下人生活都很随意,并不会挑剔很多,吴叔作为一个常年留守在家的中老年人,孤身一人,自然更加随意。吃饭常常不在饭点上,而且冷一顿热一顿的,也不会在意什么营养搭配。
吴叔颇尴尬的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笑,“反正我一个人在这边也挺好的,你们真的不用为我担心。”
方胥还想说什么,陆忱夹了块西兰花给她,微笑提醒,“菜要凉了。”
方胥只好咬着西兰花作罢。
饭桌上,陆忱依旧吃的不多。
方胥盛了些汤给他,看着他尖尖的下巴就愁眉不展。
吴叔关心的问,“是身体不舒服?”
陆忱颔首,委婉的致歉,“身体原因,最近一直胃口欠佳。”
吴叔也皱眉,“不吃饭身体肯定更糟,怎么也得吃点啊——我看着小胥也跟着你少吃了大半碗。”
陆忱的视线移到她脸上,“把饭吃完。”
方胥移开脸,“你吃多少我就吃多少,有饭一起吃有饿一起扛才是模范夫妻——还是你就想做前夫?”
陆忱凝视了她一会儿,确定她不是在闹着玩,又重新拿起筷子,不着痕迹的叹息,“一起吃。”
“这就对了嘛。”吴叔又往他和方胥碗里夹了些菜,自顾自说,“我们这边的山上有很多菌子,有一种红菇特别滋补,要是身体不好,可以采点回来煲汤喝,绝对比人参还管用。”
方胥一边吃饭一边听得两眼放光,“长什么样子,这两天山上也有吗?”
吴叔点头,“有啊,正好是夏天才有,不过最好下过雨之后去,就是红色的,长得和香菇差不多,外头那些人都管这个叫‘南方红参’,你肯定能认出来。”又补充,“红菇煲汤很香,味道很棒,就是那些孕吐的孕妇也能喝好几碗,很补的,而且开胃,很多人拿这个调和胃口。以前啊,我们这里很多人都去山上采,然后换钱给孩子们交学费……现在生活慢慢好点了,采的人就少了。”
方胥一听开心的不得了,拍拍陆忱的胳膊,“我们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给你养养身体,怎么样?”
陆忱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没法拒绝,笑笑说:“这个你要问问吴叔。”
方胥又看向吴叔。
吴叔乐了,“怎么不行,家里又不是没地方,你们住多久都行。”
陆忱没说什么,反正这次来的正事也没办完。
吃完饭,吴叔坚持要刷碗,方胥拗不过他,帮他收拾完厨房和饭桌就溜出去找陆忱。
院子里没找到他人,方胥有点奇怪,找到屋后的一个小林子时,明晃晃的日光间隙,她模糊的看见他似乎正扶着树,半倾着身子,很难受的在吐。
她没过去,躲在后院的一面墙后。
午后的乡村很静谧,人们都在午休,树上的蝉鸣也有些蔫了。
他显然没有发现她。
她靠着墙,脱力一样慢慢蹲下来,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炎热的天气,她保持那个姿势没有再动,有液体流到嘴里,有点咸涩,像是汗又不是。
两人隔着一面墙和几棵树,在日光下安静的呆了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惯例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