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错位
陆勋大魔王喜欢季闻歌,所有人都知道。
包括季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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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闻曲结婚了。
对方是年少时隔壁家的小哥哥,他从大山中考出来,只为了找回她。
季家的每一个人都对季闻曲抱有愧疚和怜惜,她的婚礼办的盛大而温情,哪怕男方是山疙瘩里出来的。
婚宴上,亲戚朋友不可避免地又把目光投向季闻歌。
“闻歌啊,你和小曲一样大,姑姑什么时候才能喝上你的喜酒啊?”
“闻歌啊,你都28了,不能再任性了。”
“闻歌啊,再过两年你可就高龄产妇了。”
“闻歌啊...”
“你是不是,还念着陆家小子呢?”
“......”
再次听到这个名字,季闻歌身体不可抑制的震了一下。
桌上似乎也安静了几秒,姑姑凌厉的目光扫向多嘴的亲戚,看向季闻歌的眼神中却也充满了不认同。
她缓下语气:“过两天姑姑家里办聚会,闻歌,你也过来玩玩吧?”
季闻歌扯了扯嘴角,仍然是拒绝她:“不了,谢谢姑姑。”
季姑姑眉头轻蹙,她张嘴劝道:“明棠和曼曼也都结婚了,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姑姑也不是让你现在就结婚,咱们就先看看,喜欢的就处处看,你这总是不出门的...我们都很担心你。”
婚宴上喜庆的歌声和亲戚们的劝说声如同交响乐般在她耳边交缠着。
季闻歌咬着下唇,妥协道:“好。”
婚宴散场的时候,季闻曲和丈夫正在门口送客,眼尖的看到了季闻歌,她侧首和丈夫说了一声,抬脚向她走过来。
“二姐。”季闻曲叫了她一声。
季闻歌微垂着眼眸,低低的嗯了一声。
她盯着季闻歌的头发旋看了很久,久到季闻歌都没有了耐心,温柔的与她道别:“我先回家了。”
季闻曲看着她:“当年...”
季闻歌温柔地打断她:“小曲,我要回家了。”
她向来是温柔的,如这般连话都不让她说的情况,是从未发生过的。
一声再见从她嘴边溢出,她离开的步伐不见丝毫紊乱,离去前还和站在门口望着他们的新郎官笑着道别。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没有人知道,她紧紧攥着拳头的手,掌心血痕斑驳,一道道从软肉中抠出来的新月,是她不愿提起的曾经。
酒店外。
黑色的轿车隐于黑暗之中,车窗敞开,一点猩红从指缝间流出。
月亮藏身在乌云之后,夜色如墨。
她的目光从那点猩红上一扫而过,面色如常的向另一个方向离去。
远处阴影中,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那点猩红抖下一点清灰,风一吹便飘散在空中,唯有地上的烟头证明它存在过。
车子发动后,季闻曲夫妇从酒店内出来,一闪而过的面容,令季闻曲神色微变。
“你怎么了?”丈夫问她。
季闻曲眸光闪了闪:“我做过一件错事。”
“那就改正嘛。”丈夫不知内情,笑着宽慰她:“知错就改,没什么的。”
季闻曲没有说话,垂下眼眸。
还来得及吗?
......
十八岁的春节。
季闻曲还是一个小太妹,仗着季闻歌的宠爱一直在做伤害她的事。
她和季闻歌是双胞胎,有着一样的血脉、一样的容貌。
但她们并不一样。
她年幼被拐,受尽了这世上诸多的苦楚。
季闻歌生活美满,三两至交好友,一个知心竹马。
她是季闻曲最羡慕,也最厌恶的人,厌恶到,想要毁了她的一切。
季闻歌出国前夕。
“你不是说要补偿我吗?好啊,你不许去M国,就留在东市和我做伴吧。”季闻曲找上她,神色冷漠而恶意的说。
季闻歌眼眸含泪:“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就是不让你去,你就说你答不答应吧?”季闻曲不耐烦的甩开她的手,嘲讽的骂她:“弄丢我的是你,你欠我的,你凭什么能开开心心去留学?”
季闻歌身体颤抖,眼泪一秒夺眶而出。
她听不得季闻曲说被拐的事,而季闻曲最爱用这个来刺激她。
季闻曲不耐烦看她哭,恶狠狠的甩下一句:“你不留下来,我就永远也不会原谅你!”然后摔门而出。
年少时她像是刺猬般,刺伤了所有爱她的人。
这当中,以季闻歌为最。
季闻歌最终没有出国,她考了东大的中文系,每天深居简出,活得浑浑噩噩,同校的人提起她,总会不经意的在季闻曲面前惊讶感叹:“你姐姐真的很文静!”
“活死人似的。”好事者这么评价她。
季闻曲心头窝着火,她对季闻歌的感情很复杂,她不乐意看她好,却又见不得她不好。
她刚被找回来的时候,揍了同学一顿。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因为那个女同学说她黑丑。事实上,她是听到了那个人说季闻歌是陆勋养着的金丝雀。
她见不惯季闻歌跟在陆勋身后毫无主见的样子,他喜欢她又怎么样,她活的就像是一个花瓶摆件,他不爱了,随时都可以替换掉她。
她不让季闻歌去M国,学那什么乱七八糟的管理学,就算是不怀好意,不也有为她好的地方么?
......
季闻曲找上门的时候,季闻歌正在看综艺,她温软的笑了笑,漆黑的眼眸里却没了往日的光彩:“小曲回来啦。”
说话的腔调还是软绵绵的,透着一股有气无力的丧。
季闻曲说:“你别笑了,真恶心。”
季闻歌收了些笑意。
季闻曲看着她:“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你死气沉沉的,你要大家怎么看我?”
季闻歌问她:“你想我怎么做呢?”
“随便你,随便你找点事做。”季闻曲垂目:“你活的像个人样吧。”
“好吧。”
从那以后。
季闻歌虽然仍然不积极,但是逢人三分笑,有人开始打听起她的消息。
“中文1班的季闻曲,你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吗?”
“啊呀,你喜欢这种款的?清纯小白花...”
“你懂什么,温柔端庄,宜室宜家。”
“和她妹妹不一样。”
......
大学四年。
季闻歌没有男朋友,婉拒了所有的示好。
她总是一个人,出现在校园的固定位置,喜欢她的人轻易的就能摸透她的行动路线,但她的拖延症越来越严重,要蹲她的人总要有十足的耐心。
毕业后。
季音给季闻歌和季闻曲买了房子,季闻曲考上了京大的研究生,季闻歌却落榜了。
她没有去考场。
临去京市前夕,季闻歌找上她,送了一条红裙子给她,还是那样温软的语气:“小曲,我不欠你的了。”
“什么?”
季闻歌笑了一下,没有解释。
直到很多年之后,陆勋学成归国,她见了陆勋一面,终于明白了季闻歌的意思。
他系着袖扣,慢条斯理地说:“她性子执拗,认定了欠你的,就想还给你。”
“当年你说你被拐,是因为她穿了红裙子,你穿了白裙子。”
“呵。”
“自私自利。你从小就这样。”
陆勋终于系好袖子,冷冽的看向她:“你恐怕忘了,当年抢了白裙子的,是你。”
“你自己作的孽,偏要让她来赎罪。”
“最可笑的是,她还真的觉得自己错了,一心想着毁了自己的人生,来赎罪。”
......
她是故意不去考场的。
她是故意当个米虫的。
26岁生日过后。
季闻歌像是变了一个人,她仍然温柔,但她骨子里的坚韧藏不住。
她开始世界各地的跑,写下一本本风起云涌的小说,积攒了一批批读者,卖了版权,成为别人眼中的大神。
她写的每一本小说,季闻曲都翻看过无数次,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大一创作的那本,她一字一字的读,读着读着突然笑了,笑着笑着,她就哭了。
她将那本小说寄到了陆勋的办公室,在扉页上写着:
你还觉得是我害了你们吗?
醒醒吧,她从来就不喜欢你安排的生活。
我不过是给了她逃避的借口。
其实自私自利的,从来都是她。
......
季闻歌从来就不想当陆太太。
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