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审问(求推荐收藏)(1/2)
“你们要做什么,为什么抓我?”吴明不服气地说。
“将他带到县衙,”朱县尉说了一句就走了。
一行人将吴明押到县衙,还有几个衙役弓手留了下来,寻找其他的证物。
来到县衙,两个衙役将吴明按跪在地上,张知县来到公堂上坐下,问:“堂下何人?”
“小民吴明。”
“何方人氏?”
“小民卫州人氏,后随母亲漂流到京师,被都虞候王宗濋收留,然后一直定居在京师。”
张知县眉头皱了一下,在京城做官就是这点不好,弄不好就会攀出一个惹不起的人物。虽然王皇后死了许久,太子失势,王宗濋终是王皇后的亲弟弟,太子的亲舅舅,做为一名知县,多少得给几分颜面。
先将这个案子问清楚吧。
“你昨晚干了什么?”
“昨晚我先是与梁氏布店梁正,以及梁正几位朋友张军、秦取功、刘方志吃酒,酒吃多了,四人扶我回家,然后倒在床上睡着了,直到今天早上才起来。”
“昨晚你未去其他地方?”
“没有。”
“一直在睡觉?”
吴明想了一会说:“似乎半夜起来喝了许多凉水,然后一直在睡觉。”
“去将梁正几人带来。”
这就是王宗濋的威力,宋朝审案,除了老人、未成年人(虚十五岁以下)、残疾人、孕妇、产妇外,有了重大嫌疑,人犯又不承认者,主审的官员可以用刑拷问。
有了那块布条,已经构成了重大嫌疑。
因为有了王宗濋,张知县准备采用“文明审问”的方式来审此案。
反正有了人证和物证。
那怕吴明不承认,到时候也能断定此案。
一会儿,梁正四人带到公堂上,张知县问:“你们昨晚与吴明一起吃酒?”
梁正说:“是的。”
“又将他送回家?”
“是的。”
“约在几时。”
“天暮时开始吃酒。”
“几时将他送回家?”
“半更多点吧,”梁正不确定地说。
也就是晚上六点到七点钟。
“他吃醉了没有?”
“约是六分醉。”
“六分醉何解?”
“有点醉了,不过说话清醒,能走路。”
“半夜能醒来?”
“半夜时……是能醒来的。”梁正想了一会说道。
“你们与吴明是什么关系?”
“吴明前天用帛换了许多粗布,以前也在我家店里买了许多粗布,并且我们都是读书人,关系比较好。于是昨天日暮时分,我邀请了吴明,还有张军哥哥他们一起吃酒。”
“吴明有没有说过李府李家小娘子?”
李府就在吴家的斜对面巷口处,两相隔了百余步,其主人是一个很有钱的丝帛商人,于是置办了一栋大宅子。
李家小娘子是李家的小女儿,其母是李家的小妾。契期到了后,其母不愿意留下。不愿意留,主家是不敢强留的。其母回到娘家后不久,就嫁人了。这在宋朝是正常现象,因为这个原因,李家小娘子在李家过的似乎很不开心,但这个小娘子长的十分漂亮,在他们那一坊里都有着不小的名气。
“李家小娘子长的漂亮,偶尔说过,不仅吴明说过,我们也说过,明公,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吴明也完全清醒过来,便想到早上洗梳时,似乎隐隐地听到外面有哭声传来,当时他未多想,然后做早饭,还未吃完,朱县尉带着弓手和衙役找上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