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红烧肉
平日里,顾青峰会独自去食堂吃早饭,然后去上课或者去学生会办公室,今天,他不得不到白雪漫宿舍楼下接人。
他没有靠近女生宿舍楼,在距离宿舍大门两百米远的地方停下了,跨在自行车上,给白雪漫打电话,让她快点下来。
走过他身边的女生们一直在偷偷看他,小声议论着什么。
有些喜欢八卦的女生竟然躲在不远处瞄着他,想看看他在等什么人。
白雪漫匆匆跑出来,头发习惯性地盘在头顶,她从来不会披散着头发,因为她睡觉不老实,不盘起来的话会乱七八糟,而且,她的头发有点自来卷,盘起来更简单利落。
她一眼就看到了顾青峰与众不同的身影,甜甜一笑,就要往他身边跑,没想到刚跑了两步,便被手机里传来的声音喝止了。
“不要过来,自己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该干什么干什么,不许回头,更不许跟我说话。”看白雪漫出来,顾青峰在手机里命令道。
还以为可以和顾师哥亲近,没想到他压根儿不让她近身,怎么这样嘛。
白雪漫看顾青峰慢悠悠骑着自行车跟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只偶尔看她一眼,心中不满。
后来细细一想,倒也不急于一时,反正现在他的眼里有了她的身影。
她早晚会缩短这段距离,让他成为她的。
这么想着,白雪漫又兴奋起来,连走路都有了精神。
顾青峰看白雪漫听话地走在前面,没有跑来他身边,满意地松了口气。
说实话,刚才她跑出来时,他差点没认出来。
今天的她穿着他买的淡绿色连衣裙,脚上穿着低跟的黄绿色凉鞋,一身清新的绿色,更加凸显她高挑玲珑的身材。头发梳成干净利落的发型,整齐地盘在头顶。浑身上下除了必要的衣物,没有任何装饰品,只背了个小小的斜肩包,简单利落的装扮却更突出她的容貌和身材,整个人跟昨天满身狼狈的模样完全不同。
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漂亮,皮肤嫩白光滑,整齐的眉毛,粉红的嘴唇,秀气的鼻子,小巧的耳朵,五官单独看很精致,合在一起更是协调。
她整个人青春,朝气,天然,蓬勃,还带着一点跳脱和淘气。
仿佛只是看着她,便会给人带来轻松和惬意。
她跑出来的那一瞬,顾青峰一眼看到她脸上挂着兴奋的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微微侧着头四处寻找他,那模样有点像觅食的小狐狸,可爱,狡黠,让人印象深刻。
顾青峰不自觉地笑了笑,回头扫了一眼白雪漫,正看到她跟在他身后,背着手,满脸笑容,翩然而行。
白雪漫走路喜欢抬头挺胸,双手背在身后,一路勇往直前。她极少低着头走路。
一路上,她会眯着眼睛,嘴角含笑地打量走过身边的每一个人,这几乎成了她的一个恶趣味,每当她盯着别人看的时候,发现别人对她的态度各自不同,有些人会对她点头微笑,有些人则面无表情,而有些人会瞪她一眼,有些人一直低头压根儿没注意她。
白雪漫觉得很有趣,毫不在意脸上青青紫紫的伤痕。
另外,白雪漫还特别爱笑,甚至有人称她“笑面虎”。
不喜欢说话的场合,笑一笑。
遇到不想多说话的人,笑一笑。
无话可说的时候,笑一笑。
笑,是她最常用的武器,适用于大部分场合,适合面对大部分人。
只不过,笑分为很多种,她最喜欢的是眯眼笑,只有在认真或者惊讶的时候才会把眼睛瞪大。
这一点,是因为受到二次元偶像不二周助的影响。
看了《网球王子》,别的女同学都喜欢又酷又拽球技高超的小不点越前龙马,或者喜欢冷酷严肃的冰山部长手冢国光,白雪漫偏偏喜欢看似温良无害总是笑眯眯,实际上腹黑又护短的天才少年不二周助。
为了接近偶像,白雪漫常常学他眯着眼睛微微笑的样子,久而久之竟养成了习惯,最后想改也改不了了。
中午,顾青峰目送着白雪漫走进距离她宿舍最近的食堂,打电话警告她,吃完饭直接随着人流回宿舍,绝对不能到处乱跑,并勒令她下午和晚上没课的时候老老实实待在宿舍里,然后骑着自行车走了。
白雪漫觉得自己挺傻,干嘛要告诉他下午和晚上没课呢。
走进食堂,里面乌泱泱全是学生,每个窗口面前都排着很长的队伍。
白雪漫随着队伍向前走,终于来到打饭阿姨面前,打算买份最爱吃的红烧肉犒劳自己。
白雪漫从小喜欢吃肉,两天不吃肉就浑身难受,最喜欢吃的是红烧肉,她的最爱,没有之一,油而不腻,清甜可口,吃起来过瘾极了。每次只要见到红烧肉,简直比走路上捡到三百块钱还兴奋,馋得直流口水。
只可惜,她是小姐的胃口丫鬟的命,没有钱,平日可舍不得吃,只有在逢年过节或者有喜事发生的时候才舍得吃。
打饭阿姨抬头瞥了她一眼,非常豪气地盛起一勺红烧肉。
白雪漫心中大喜,眼睛盯着美味可口的红烧肉,心中赞叹道:这阿姨可真大方,学校到哪里找到这么大方的阿姨,太难得了。
没想到打饭阿姨并不直接将红烧肉送到她盘中,而是手一抖,抖掉三块红烧肉,再一抖,抖掉一块红烧肉......
眼看勺中只剩下胡萝卜,土豆块和少得可怜的红烧肉了,打饭阿姨这才痛痛快快地拍进白雪漫盘中。
原来,每个打饭阿姨都是抖手专家,是不是看她长得瘦便以为她不爱吃肉?
白雪漫苦着脸,看着盘中粒粒可数的红烧肉,不甘心地挪动着步子走到一个空桌前坐下,坐下后便托着腮吃饭,咀嚼的动作让她的手臂一动一动。
白雪漫的习惯之一,坐着的时候喜欢托着腮,搞得好像牙疼一样,其实,她喜欢用这个姿势偷偷观察周围的人。
白雪漫观察了一圈周围,没发现熟人,便低下头开始吃饭,将那三块仅剩的红烧肉拨拉到盘子一边,准备留到最后再慢慢地,仔细地品尝。
正吃着饭,刘远穿着体育学院的红色校服,抱着篮球跑来了。
这家伙的视力超级好,无论白雪漫在多么拥挤的人群中,他都能一眼发现她。前提是,他饿极了。
中国的校服总是肥肥大大,风一吹就会鼓起来,再瘦的人也能在顷刻间变成胖子,看不出体型。
而且,走起路来兜着风,呼啦呼啦作响。
刘远就这么兜着风,形态臃肿地冲到了她面前。
白雪漫从小学开始穿校服,一直穿到高中,早就穿腻了,她现在一点都不喜欢穿,校服发下来就被她塞到了衣柜底下,准备等大扫除时再穿。
今天,她穿着顾青峰给她买的那套淡绿色连衣裙,款式好看,修身有型,让她整个人充满青春的活力与朝气,清纯,稚嫩,比校服不知道好多少倍。
上大学之前,学业繁重,白雪漫没时间打扮,也不能打扮,否则一定会被老师叫去训话。
上了大学,她终于可以穿漂亮的衣服,留喜欢的发型,抹清香的防晒霜,或者打一把好看的太阳伞。
白雪漫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又时尚,心情也会好很多。
大学就是自由的天地,她喜欢这种自由。
“大中午的你穿什么校服啊,不热?”白雪漫看着刘远这身打扮,替他热得慌,翻了他一眼,好像在看神经病。
刘远脸上脖子上都是汗,校服后背和腋窝全湿透了,他一屁股坐下来,脱掉校服丢到旁边的座位上,里面还穿着一件白色球衣,他伸出两根手指捏着球衣使劲儿扇风,咧嘴道:“怎么不热,主要是太阳太晒,我怕晒黑了找不到女朋友。”
白雪漫好笑地看着他,提议道:“你不会抹点防晒霜吗?”
刘远摊手,不屑道:“我们体育学院的男生都是纯爷们,谁用那个啊,不像你们外国语学院的大少爷小少爷们,不但抹这抹那,有的竟然还打着小花伞,娘里娘气的。”
白雪漫用筷子敲他的手,警告道:“喂喂,你这么说是想引发学院大战吗?我们院男生也很爷们,一点都不娘好吧,只是爱美一点而已。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错之有?是个人都爱美,除非你不是......”
“你这么说什么意思?是说我不是人吗?”刘远不满,傻乎乎接话,随后哼道:“你别得意,一会儿我就把你的宝贝防晒霜全用光,看你心不心疼。”
白雪漫摸过放在旁边座位上的斜肩包,护住里面的防晒霜。
笑话,一瓶防晒霜很贵好不好,可不能被刘远这个不识货的家伙糟蹋了。
夏季炎热易流汗,湿巾和防晒霜是白雪漫必备之物。她习惯任何时候都将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打扮得漂亮得体,容光焕发,彰显年轻人的清新朝气。
唯一的例外就是昨天在顾青峰面前那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