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口
肖笛想留他人美心善的婆婆在家住一晚,但薛曼坚持要走,说年纪大了睡眠不好。
此言一出,肖笛默默垂下眼帘,跟罪魁祸首秦声对视了一眼。
之前有一次大雨,他们在父母家留宿。
夜深人静,秦声在翻了一百八十个身后问肖笛:“一会儿你能不能忍一忍不出声。”
肖笛:“那你能不能忍一忍,明天?”
秦声的眼神有一刹那的暗淡,肖笛立刻不忍心了:“好好,我忍着。”
然而过程还是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窗外的雨点霹雳吧啦地往下砸,秦声的力道好像也受了雨势的鼓舞,只增不减。
肖笛不可抑制地发出几声性感撩人的娇喘。
秦声只好伸手去捂肖笛的嘴。
毕竟在他心里,论销魂,他的手远不及这把嗓子的十分之一。
但不捂还好。
潮热的掌心覆上去,温暖而独特的体味钻进鼻腔,肖笛立刻失了心智。
最后,肖笛只好抓过薄被咬在嘴里。
秦声帮他取下来的时候,被角洇湿了一大片。
……
都听出了薛曼的话有所指,秦声还是面不改色地叮嘱:“您睡眠不好是老毛病了,回头我带您去看看中医。”
薛曼只给了秦声一个“你轻点折腾”的眼神,然后去跟肖笛交待:“孩子回去歇着,有什么事儿尽管使唤那臭小子,千万别心疼。”
肖笛笑了笑,心说我的人我怎么可能不心疼。
薛曼一走,秦声就使出了浑身解数,专心致志哄媳妇。
掐指一算,三天后他们就要开启另一段异国之旅。
所以三天不碰?怎么可能!
但肖笛这次真的很难哄,不仅不让他碰,连话都懒得跟他讲。
所以秦声采取了狗皮膏药的方式来软化气氛,走哪儿跟哪儿,也不说话,就尽职尽责地当个跟屁虫,跟到你消气为止。
肖笛上厕所,他跟着。
肖笛去喝水,他跟着。
肖笛去洗澡,他也跟着。
就像一只可怜又招人疼的大狗。
站在花洒下,肖笛朝这只大狗扬了扬下巴:“干嘛呢,不过来。”
“我哪敢啊。”秦声站着不动,阴阳怪气地说,“你不发话我哪敢碰你。”
“没让你碰我,”肖笛食指勾住秦声的衬衫领子,把人勾到面前来,为他宽衣解带,“但我可以碰你。”
……
两人一起洗了个气氛融洽的鸳鸳浴,彼此也就当那个“三天内不许碰我”的口头约定不算数了。
肖笛不忍心折磨秦声也不忍心折磨自己,舒舒服服回到床上,两人便相拥着入睡了。
本该是安心而平静的一夜。
然而深夜,秦声却罕见地做了个噩梦。
他全身一激灵,猛地睁开眼,两秒钟的意识回笼后,呆滞的眼神变得狂乱,抓起身旁睡衣不知道跑哪儿去的肖笛就是一通乱啃。
全身上下都被吻了个遍的肖笛从半梦半醒间醒来,朦朦胧胧地叫了声:“哥?”
秦声满头虚汗地撑着床,胸腔震动发出不连贯的粗喘,目光迷离得像是梦游,被肖笛连着喊了三声才平复下来。
“怎么了?做噩梦了?”肖笛伸手为他擦汗,又仰起身在他唇上亲了亲。
“嗯。”秦声说,“我梦见,你出轨了。”
“……”
“那我都出轨了,“肖笛依旧亲着爱人安抚,“你还不把我扇远点,还过来亲我干嘛。”
“舍不得你么,”秦声顺势躺下,双手双腿齐上阵把人箍得死死的,含糊不清地说,“出轨了也是我的人,你休想跑掉。”
肖笛想说“我是傻逼吗?我跑”,但他被秦声的胳膊压得喘不过气来,顿时心酸委屈混作一团。
他明明就忠心得日月可鉴,却要因为一个狗屁噩梦,被当作出轨来对待。
但这胆小鬼是真的被吓到了吧。
肖笛在轻微的窒息中咳了几声:“你想谋杀亲夫?把我勒死你就放心了?”
“对不起。”秦声在短暂的失控后真正清醒过来,力道收了但仍抱着人不撒手,“对不起宝贝,我梦得太逼真了,梦见你跟别人在这张床上……”
“你就放心好了。”肖笛用一个深吻把秦声的话堵了回去,“我活着是你的人,死了,也要入你家祖坟的。”
-
走之前,肖笛和秦声去看了两次林俭。
他胸部开了刀缝了针,还是只能躺着,手上插着针头,话说得也吃力。
林俭从沈苑那儿听说了肖笛给他输血的事,调侃道:“原来肖老弟跟我一个血型,这么说还是咱俩关系近一些。”
B型血的秦声有点酸:“跟谁称兄道弟呢,那是你嫂子。”
林俭立刻改口:“谢了,嫂子。”
肖笛:“……你多歇歇,少说点话。”
医生来查房,他们就没坐多久,走的时候秦声特意跟沈苑说了句话:“弟弟,你再辛苦一下,哥明天晚上来换你的班。”
身残志坚的林俭把秦声的话复制粘贴,甩给他一句:“跟谁称兄道弟呢,那是你嫂子。”
……
一屋子的人同时错愕地看向林俭,尤其是沈苑。
他没想过林俭会以这种方式,这么猝不及防的,表白?
小男孩瞬间激动得全身颤抖,连杯水都拿不稳,可他明明被软硬兼施地拒绝过那么多次,又有些不敢相信:“哥你乱开什么玩笑。”
“没开玩笑。”林俭看着他,“怎么,不行?”
“啊?”沈苑更不敢相信了,一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慌乱地插了一根吸管在水杯里,送到林俭嘴边说,“哥,你先喝点水。”
艹了。
林俭恨不得自己撞死得了,也好过在秦声面前这么没面子。
这小兔崽子,昨天还抱着他哭唧唧,今天就这么有主意。
秦声抱着胳膊倚在肖笛身上看戏,看得他爽快极了。
这傻逼想当老畜生未遂。
离开前,秦声张大嘴朝他做了个口型:“活该。”
是非要经历生死才肯把人抓牢。
早他妈干嘛去了。
住院楼里的温度把人暖得像烤了火,刚出楼门,两人就被断崖式的温差和干冷的寒风冻了个措手不及。
惦记着肖笛刚输完血,秦声立刻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给他围上。
肖笛躲了一下没躲开。
这围巾是肖笛从国外买回来给秦声的,一个很有名的奢侈品品牌。
一同买回来的,还有很多条齐名品牌的各种样式的围巾和手套。
总之烧了很多钱。
就为了在他不在的日子里,不想穿秋裤又嫌羽绒服臃肿的秦声能多爱自己一些。
喜欢穿羊绒大衣不系扣子耍帅不要紧,多少再围条围巾,不至于让人看着空荡荡的脖颈就替他冷得慌。
他那个脖子常年夹琴,皮肤特别敏感,不禁吹也不抗冻。
稍有不慎就火红一片,偏偏秦声天天练琴的习惯雷打不动,肖笛是真的心疼。
肖笛虽然也爱捯饬自己,但冬天是不拒绝羽绒服的。
尤其今天,他还穿了件厚羽绒服出来,帽子一带扣子一系,就遮挡了大片风寒。
所以他跟秦声之间,显然秦声是更需要围巾的那一个。
但秦声还是嫌麻烦。
这几天降温,还总是找借口把围巾塞过来。
肖笛叹了口气,把人拽到避风的地方一颗一颗给扣好衣服扣子,又把围巾打了个花样系上,轻声哄劝:“脖子别老露着,勾引谁呢。”
“就几步路,真没必要宝贝……”
秦声还是想把围巾给肖笛,可还没动作,就看到对方的笑意收敛,静静地看着他。
然后扔下他,独自往车上走。
秦声心头大念不好,他好像是闯祸了。
肖笛直接坐到了驾驶位,打开暖风,又放了首舒缓的音乐,心情好了不少。
没一会儿,秦声坐上来,见肖笛给了他一个露齿笑容,便放松了警惕,拉过肖笛的手亲了亲,算作示好。
“我来开,”肖笛说,“回家还是去吃饭?”
“去吃日料吧。”秦声说,“走之前先吃个爽,可怜了那老畜生,要忌口很长一段时间了。”
“我听他刚才那意思,”肖笛开车上路,“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真是便宜那老畜生了,”秦声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怜香惜玉之情,“沈苑那孩子,名牌大学毕业,就为了能天天看见心上人,把自己屈才在那破咖啡厅工作,听说林俭明着暗着拒绝了很多次,但怎么都没用,就是赶不走。”
肖笛“嗯”了声。
“别说,二十多岁,看上去真挺嫩的,”秦声还处在这件事的余波中,“难怪那老畜生把持不住,不过他也真下得去手,比我还大两岁呢。”
这次肖笛一声也没应。
车内放着音乐,秦声一时也没察觉出不对劲,直到一首歌唱完,才听到肖笛在换歌的间隙问了句:“喜欢年轻的,嫩的?”